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小字第2133號
- 原 告
- 豐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清豐
- 被 告
- 黃敏斐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1項前段、第28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原告起訴時被告設籍在高雄市三民區,有被告戶籍謄本在卷可參,依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1項之規定,應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管轄,爰依原告聲請裁定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