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11年度中建簡字第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6 月 21 日
- 當事人青禾創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楊俊華、董育儒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建簡字第63號原 告 青禾創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俊華 訴訟代理人 周仲鼎律師 複代理人 廖宜溱律師、陳曉芃律師 被 告 董育儒 訴訟代理人 林修弘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有事證尚待調查,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敏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書記官 賴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