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3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消小字第42號

返還價金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3 月 08 日

法官楊忠城

原告
鄭安成
被告
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Tutor ABC)
法定代理人
楊順銓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1條前段定有明文。復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被告之住所在臺北市○○區○○○路0段0號,又依照原告所提出之兩造所訂服務契約書九、契約執行性㈣所示,雙方如有爭議,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是本院無管轄權。茲因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本院爰依職權將本件全部移送具有管轄權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三、依首開法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法 官 楊忠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巫惠穎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簡易庭111年度中消小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