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簡字第1700號
- 原告
- 林俊穎
- 原告
- 黃婉萍
-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 黃泓勝律師
- 被告
- 琦玉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志賢
- 訴訟代理人
- 侯珮琪律師
- 複代理人
- 賴麗羽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加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1月5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中簡字第17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加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1月5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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