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補字第2959號
- 原告
- 鎰晟機電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明揚
上原告因給付維修費事件,對被告雋邦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起
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150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436條之23準用第436條第2項
、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中補字第2959號
上原告因給付維修費事件,對被告雋邦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起
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150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436條之23準用第436條第2項
、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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