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中簡字第4284號
- 原告
- 林韋伶
- 訴訟代理人
- 林嘉祥
- 被告
- 施麗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114年2月15日下午5時宣判,惟該日適逢休息日,故而變更宣判期日為114年2月14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中簡字第428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114年2月15日下午5時宣判,惟該日適逢休息日,故而變更宣判期日為114年2月14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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