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中全字第74號
- 聲 請 人
- 林秋雲
- 相 對 人
- 星彧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巨彥霖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星彧國際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事件,聲請人未繳納裁判費。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5款規定,本件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中全字第74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星彧國際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事件,聲請人未繳納裁判費。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5款規定,本件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中簡易庭113年度中全字第7…」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