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13年度中補字第1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1 月 15 日
- 當事人陳柏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中補字第128號 原 告 陳柏佑 原告因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雨果餐飲國際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112年度司促字第32478號),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3,000,000元,依臺灣高等法 院民事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2條,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30,700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尚應補 繳30,2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5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王怡菁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5 日書記官 王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