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4年度中小字第4649號
- 原告
-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財育
- 訴訟代理人
- 陳錫鎮
- 被告
- 羅國華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192元,及自民國114年4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1.63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500元及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192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