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中補字第1969號
- 原告
- 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成發
- 訴訟代理人
- 王堉苓
吳德賢
葉佳峻
原告與被告相呈國際有限公司間給付運費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
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47,872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15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
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
並提出被告公司變更登記表及法代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