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中小字第385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莊益欽即漁兒音樂廚房
- 被上訴人
- 即原告
- 鵬馳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陞珒
上列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4年6月13日114年度中小字第385號判決提上訴,未據繳納上訴費新臺幣2,250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中小字第385號
上列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4年6月13日114年度中小字第385號判決提上訴,未據繳納上訴費新臺幣2,250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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