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4年度中小字第551號
- 原告
- 天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仁友
- 訴訟代理人
- 廖鼎盛
- 被告
- 度度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工藤榮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貳仟貳佰捌拾參元,及自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並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