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中小字第273號
- 原告
-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文智
- 訴訟代理人
- 黃昱凱
- 被告
- 林弘偉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被告林弘偉因在監未經合法送達,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5年4月15日上午11時整在本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中小字第273號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被告林弘偉因在監未經合法送達,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5年4月15日上午11時整在本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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