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八十九年度中簡字第三八四六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中簡字第三八四六號
- 原告
- 丁○○○○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太空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陸拾捌萬壹仟伍佰元,及依附表一所示各紙票據金額各自附表一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事實摘要:原告主張:伊執有被告甲○○簽發,被告太空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空梭公司)背書,如附表二所示,面額共計新臺幣陸拾捌萬壹仟伍佰元之支票三紙,詎於附表二所示日期提示均遭退票,爰本於票據關係請求判決如主文所示。被告未到庭,但以書狀陳稱:系爭支票三紙為被告向訴外人鉅盟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鉅盟公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