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年度中小字第三五一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7 月 0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中小字第三五一號

原告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告
北喬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告
丁○○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叁萬壹仟壹佰元,及自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貳佰貳拾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爭執事項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其執有被告北喬貿易有限公司所簽發,經被告丁○○背書,付款人為中興商業銀行北屯分行、發票日為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五日、帳號50113-3號、票號AST0000000號,面額新臺幣(下同)叁萬壹仟壹佰元之支票一紙,詎於九十年二月十五日提示竟遭退票。為此,爰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求為判決如主文所示。

二、原告主張之事實,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簡易庭九十年度中小字第三五…」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