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年度中簡字第一四二六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中簡字第一四二六號
- 上訴人
- 益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乙○○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六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壹拾伍萬元
,折合銀元伍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銀元柒佰伍拾元,折合新台幣貳仟貳佰伍拾元
,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
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