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一六七五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一六七五號
- 原告
- 翰偉國際工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原告
- 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 原告
- 韋典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庚○○
- 原告
- 辛○○即尚品商行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明發 律師
- 被告
- 誠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戊○○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存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
(一)確認原告翰偉國際工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匯入證人丁○○設於臺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第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