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二五六五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二五六五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甲○○即車世界商行
右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確認被告執有原告所簽發,發票日為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到期日為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票面金額均為伍萬元之本票參紙,對原告之票據債權不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二、事實摘要:
㈠、原告起訴主張,原告經被告之仲介購買中古車,被告向其誆稱保證價金可全數辦理零頭款之貸款,並要求原告簽發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本票三紙予被告。致使原告受其欺騙而簽立買賣契約。嗣於約定之交車日原告欲取車時被告告知原告並無法辦理貸款,始知受騙。爰法撤銷買賣之意思表示,並請求確認被告所執有如主文所示之本票三紙,對原告之票據債權不存在。
㈡、被告則未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