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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三О九一號

確認領取權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91 年 11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三О九一號

原告
甲○○
訴訟代理人
李淑女 律師
被告
鉅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告
乙○○

右當事人間確認領取權存在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確認被告鉅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乙○○設於訴外人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之活期儲蓄存款,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存款新台幣壹佰陸拾壹萬壹仟參佰參拾伍元之領取權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訴之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事實摘要:

㈠、原告主張:伊於民國八十九年間向被告鉅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鉅唐公司)購買門牌號碼台中市○○路○段八三號二樓之二房屋及坐落土地,原告已依約交付買賣價金,惟被告鉅唐公司得款後竟未向貸款銀行清償貸款並塗銷抵押權,致前述房、地遭訴外人玉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拍賣,被告鉅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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