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五七四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會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1 年 07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五七四號 上訴人 鉅眾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乙○○間請求給付會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十九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四十萬 七千八百元,折合銀元壹拾叁萬伍仟玖佰叁拾叁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銀元貳仟零肆 拾元,折合新台幣陸仟壹佰貳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後三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七 月 二十二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秋月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七 月 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