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中簡易庭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九一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
    91 年 03 月 18 日
  • 法官
    周瑞芬
  • 法定代理人
    乙○

  • 當事人
    吉石通有限公司因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甲○○○○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九一八號 原   告 吉石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原告因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甲○○○○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惟被告 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經查:(一)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肆拾叁萬玖仟玖佰壹拾捌元,應繳納裁判費銀元壹仟 肆佰陸拾柒元,折合新臺幣肆仟肆佰零壹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新臺幣肆拾伍 元外,尚應補繳裁判費新臺幣肆仟叁佰伍拾陸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 一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併預繳送達費用新 臺幣叄拾肆元郵票十張。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另原告應同時提出準備書 狀(併附繕本一份),敘明訴之聲明及事實、理由。(二)惟原告如不欲提起本訴, 則應具狀(須附繕本一份)向本院撤回,及預繳送達費用新臺幣叄拾肆元郵票一張,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周瑞芬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十八  日 書記官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中簡易庭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