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二年度中小字第二三八一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中小字第二三八一號
- 被告
- 乙○○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甲○○即優華艾迪室內設計工作室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
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
標的金額為新台幣陸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
回上訴,特此裁定。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簡易庭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