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7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九十三年度中小字第一0七二號

給付管理費民事裁判日期 93 年 07 月 30 日

法官劉正中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中小字第一0七二號

原告
長億金融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被告
建得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

決如左: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萬叁仟陸佰零玖元,及自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廿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三十   日

法 官 劉正中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三十   日

                 書記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簡易庭九十三年度中小字第一…」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