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5年度中簡字第30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5 年 05 月 26 日
- 法官許石慶
- 當事人乙○○、全球華人影藝事業有限公司、弘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中簡字第3067號原 告 乙○○ 被 告 全球華人影藝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弘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起訴必須具備之程式。又起訴不合程式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告起訴僅繳納部分裁判費,經本院於民國95年5月8日裁定命其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補正,此項裁定已於同年月12 日送達原告,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 三、原告逾期迄未補正,其訴不能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 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6 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 法 官 許石慶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6 日書記官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中簡易庭95年度中簡字第30…」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