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95年度中訴字第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中訴字第7號
- 原告
- 龍星昇第六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
- 樓
- 法定代理人
- 戊○○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樓
- 被告
- 甲○○○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庚○○
- 被告
- 己○○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薪資債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6年1月18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中訴字第7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薪資債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6年1月18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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