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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96年度中簡字第2158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4 月 27 日

法官吳美蒼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中簡字第2158號

原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戊○○ 台中市○
被告
豪億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告
京巧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告
甲○○ 國民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6年4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其中新台幣貳拾伍萬元自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十日起,其中新台幣貳拾伍萬元則自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伍仟肆佰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其持有被告豪億營造有限公司簽發,由被告京巧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及甲○○背書,票面金額合計為新台幣(下同)500,000元之如附表所示支票2紙(下稱系爭支票),惟屆期於附表所示各該提示日經提示,竟以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為由遭退票。爰依票據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500,000元,及其中250,000元自96年2月20日起,其中250,000元則自96年3月1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三、原告主張其持有被告豪億營造有限公司簽發,並由被告京巧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及甲○○背書之系爭支票,然屆期經提示,未獲兌現之事實,業據其提出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2份為證。被告3人經合法通知,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為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前段準用同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視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是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正。從而,原告本於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票款合計500,000元,及其中250,000元自96年2月20日起,其中250,000元則自96年3月1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6款所定應適用簡易程序訴訟事件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自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5,400元,由敗訴之被告連帶負擔。

六、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5條第2項、第389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27  日

法 官 吳美蒼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27  日

書記官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發票人│發  票  日│提  示  日│ 票  面  金  額 │付  款  人│背 書 人│ 票據號碼 │
│    │      │          │(即利息起│                │          │        │          │
│    │      │          │算日)    │                │          │        │          │
├──┼───┼─────┼─────┼────────┼─────┼────┼─────┤
│ 1  │豪億營│96年2月20 │96年2月20 │新台幣250,000元 │台中商業銀│京巧彩色│SJA0000000│
│    │造有限│日        │日        │                │行松竹分行│印刷有限│          │
│    │公司  │          │          │                │          │公司    │          │
│    │      │          │          │                │          │甲○○  │          │
├──┼───┼─────┼─────┼────────┼─────┼────┼─────┤
│ 2  │豪億營│96年2月28 │96年3月1日│新台幣250,000元 │台中商業銀│京巧彩色│SJA0000000│
│    │造有限│日        │          │                │行松竹分行│印刷有限│          │
│    │公司  │          │          │                │          │公司    │          │
│    │      │          │          │                │          │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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