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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96年度中簡字第981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3 月 12 日

法官許石慶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中簡字第981號

原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丙○○
被告
上億豐田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巷2弄3之

上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6年2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佰貳拾捌萬陸仟元,及分別按附表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萬參仟柒佰柒拾壹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伊執有被告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金額共新台幣(下同)1,286,000元,詎分別於附表所示提示日提示後遭退票,爰本於票據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如判決主文第1項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供本院審酌。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4紙為證,被告經合法通知,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為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之規定,視同自認,是堪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正。

㈡從而,原告本於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票款金額1,286,000元,及分別自附表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法定利息,依票據法第126條、第133條之規定,核屬正當,應予准許。

㈢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6款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引用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確定本事件訴訟費用為13,771元(即裁判費元13,771元)由被告負擔。

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簡易庭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12   日

法 官 許石慶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發 票 人│票  載│ 票面金額 │付 款 人│提示日│帳   號 │ 票據號碼 │
│號│        │發票日│(新台幣)│        │      │        │          │
├─┼────┼───┼─────┼────┼───┼────┼─────┤
│⒈│上億豐田│⒎│315,000元 │中國信託│⒎│00000000│EH0000000 │
│  │國際有限│      │          │商業銀行│      │1       │          │
│  │公司    │      │          │南屯分行│      │        │          │
│  │法定代理│      │          │        │      │        │          │
│  │人乙○○│      │          │        │      │        │          │
├─┼────┼───┼─────┼────┼───┼────┼─────┤
│⒉│同上    │⒏⒗│同上      │同上    │⒏⒗│同上    │EH0000000 │
├─┼────┼───┼─────┼────┼───┼────┼─────┤
│⒊│同上    │⒏│320,000元 │同上    │⒏│同上    │EH0000000 │
├─┼────┼───┼─────┼────┼───┼────┼─────┤
│⒋│同上    │⒐⒏│336,000元 │彰化商業│⒐⒏│00000000│CK0000000 │
│  │        │      │          │銀行中港│      │0       │          │
│  │        │      │          │分行    │      │        │          │
├─┴────┴───┴─────┴────┴───┴────┴─────┤
│備註:上揭支票分別記載有「支票」、「憑票支付」、「憑票請付」等字樣。  │
│      上開4紙支票金額合計為1,28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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