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7年度中簡字第44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回復會員資格及權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8 年 03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中簡字第4404號原 告 甲○○ 被 告 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陳昭全律師 複 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回復會員資格及權利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2月23 日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98年4月13日下午3時整,在本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3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呂明坤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3 日書記官 林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