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9年度中小字第12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小字第1283號上 訴 人 永盛昌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進賜建材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99年6月24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9,285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500元,此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14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鍾貴堯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14 日書記官 許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