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99年度中簡字第89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簡字第892號
- 原告
- 順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百邑營造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張銀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99年7月13日上午11時40分在本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中簡字第892號裁定附表:本件言詞辯論期日將依被告之聲請傳喚證人丙○○、丁○○二人(被告當日應先墊付證人相關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