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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2079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1 月 04 日

法官郭同奇張智雄許冰芬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079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翁怡達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114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翁怡達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由

一、受刑人翁怡達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受刑人翁怡達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 │├────────┼────────┼─────────┼─────────┤│罪 名│ 持有一級毒品罪 │ 販賣一級毒品罪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 有期徒刑7年10月 │ ││ │ (已執畢) │ (執行中) │ │├────────┼────────┼─────────┼─────────┤│ 犯 罪 日 期 │ 98.05.14 │ 98.07.24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 ││年 度 案 號│字第16339號 │第29752號 │ │├─┬──────┼────────┼─────────┼─────────┤│最│法 院│ 臺中地院 │ 中高分院 │ ││後├──────┼────────┼─────────┼─────────┤│事│案 號│98年度中簡字第 │100年度上訴字第329│ ││實│ │2469號 │號 │ ││審├──────┼────────┼─────────┼─────────┤│ │判 決 日 期│ 98.08.19 │ 100.06.16 │ │├─┼──────┼────────┼─────────┼─────────┤│確│法 院│ 臺中地院 │ 中高分院 │ ││定├──────┼────────┼─────────┼─────────┤│判│案 號│98年度中簡字第 │100年度上訴字第 │ ││決│ │2469號 │329號 │ ││ ├──────┼────────┼─────────┼─────────┤│ │判決確定日期│ 98.09.04 │ 100.07.04 │ │├─┴──────┼────────┼─────────┼─────────┤│ │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100年度執 │ ││備 註│字第13111號 │字第8576號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4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郭 同 奇

法 官 張 智 雄

法 官 許 冰 芬

書記官 賴 成 育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4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2079號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04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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