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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056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6 月 21 日

法官王增瑜李悌愷唐光義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056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林新偉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4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林新偉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理由

林新偉因犯強盜等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新偉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 3 │├────────┼─────────┼─────────┼─────────┤│罪 名│攜帶兇器竊盜 │竊盜 │預備強盜 │├────────┼─────────┼─────────┼─────────┤│宣 告 刑│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99.10.02 │99.12.22 │99.12.22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 ││年 度 案 號│字第1498、2416、 │字第1498、2416、 │字第1498、2416、 ││ │5152號 │5152號 │5152號 │├─┬──────┼─────────┼─────────┼─────────┤│ │法 院│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最├──────┼─────────┼─────────┼─────────┤│後│ │100年度訴字第1098 │100年度訴字第1098 │100年度訴字第1098 ││事│案 號│號 │號 │號 ││實│ │ │ │ ││審├──────┼─────────┼─────────┼─────────┤│ │判 決 日 期│ 100.09.02 │ 100.09.02 │ 100.09.02 │├─┼──────┼─────────┼─────────┼─────────┤│ │法 院│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確├──────┼─────────┼─────────┼─────────┤│定│ │100年度訴字第1098 │100年度訴字第1098 │100年度訴字第1098 ││判│案 號│號 │號 │號 ││決│ │ │ │ ││ ├──────┼─────────┼─────────┼─────────┤│ │判決確定日期│100.12.05(二審撤 │100.12.05(二審撤 │100.12.05(二審撤 ││ │ │回上訴) │回上訴) │回上訴)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是 │ 是 ││之案件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 │臺中地檢101年度執 │臺中地檢101年度執 ││ │字第2627號(編號1 │字第2627號 │字第2627號 ││ │至5應執行有期徒刑 │ │ ││ │6年、101執更1763、│ │ ││ │已發監執行) │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新偉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4 │ 5 │ 6 │├────────┼─────────┼─────────┼─────────┤│罪 名│幫助攜帶兇器強盜 │幫助攜帶兇器強盜 │攜帶兇器強盜 │├────────┼─────────┼─────────┼─────────┤│宣 告 刑│有期徒刑3年7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有期徒刑7年6月 │├────────┼─────────┼─────────┼─────────┤│犯 罪 日 期│99.12.23 │99.12.29 │99.10.02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 ││年 度 案 號│字第1498、2416、 │字第1498、2416、 │字第1498、2416、 ││ │5152號 │5152號 │5152號 │├─┬──────┼─────────┼─────────┼─────────┤│ │法 院│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中高分院 ││最├──────┼─────────┼─────────┼─────────┤│後│ │100年度訴字第1098 │100年度訴字第1098 │100年度訴字第2325 ││事│案 號│號 │號 │號 ││實│ │ │ │ ││審├──────┼─────────┼─────────┼─────────┤│ │判 決 日 期│ 100.09.02 │ 100.09.02 │ 101.01.18 │├─┼──────┼─────────┼─────────┼─────────┤│ │法 院│ 中高分院 │ 中高分院 │ 最高法院 ││確├──────┼─────────┼─────────┼─────────┤│定│ │100年度上訴字第 │100年度上訴字第 │101年度台上字第 ││判│案 號│2325號 │2325號 │1686號 ││決│ │ │ │ ││ ├──────┼─────────┼─────────┼─────────┤│ │判決確定日期│ 101.01.06 │ 101.01.06 │ 101.04.1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否 │ 否 ││之案件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 │臺中地檢101年度執 │臺中地檢101年度執 ││ │字第2628號 │字第2628號 │字第5281號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增 瑜

法 官 李 悌 愷

法 官 唐 光 義

書記官 呂 安 茹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056號於民國 101 年 06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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