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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257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7 月 19 日

法官廖柏基梁堯銘李雅俐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257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莊榮兆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

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59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莊榮兆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理由

一、本案受刑人莊榮兆因犯偽造文書等數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犯罪,雖業經執行完畢,惟此部分與其所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犯罪,因符合數罪併罰規定,故仍應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嗣檢察官執行時,再予扣除,附予敘明。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修正前),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莊榮兆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 │ 1 │ 2 │ 3 │├────────┼──────────┼──────────┼──────────┤│罪名 │偽造文書 │妨害名譽 │偽造文書 ││ │ │ │ │├────────┼──────────┼──────────┼──────────┤│宣告刑 │原宣告有期徒刑1年2月│原宣告有期徒刑10月已│原宣告有期徒刑1年已 ││ │已減為有期徒刑7月 │減為有期徒刑5月 │減為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91.05.16~92.01.26 │94.07.07 │91.05.24~94.12.07 ││ │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2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5年度偵續字│臺中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 度 案 號 │5614、7423號 │第25號 │22414號 │├───┬────┼──────────┼──────────┼──────────┤│最 後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 │案號 │94年度上訴字第822號 │96年度上易字第2015號│98年度上易字第1981號││ │ │ │ │ ││ ├────┼──────────┼──────────┼──────────┤│ │判決日期│94.09.14 │98.07.14 │101.06.07 ││ │ │ │ │ │├───┼────┼──────────┼──────────┼──────────┤│確定 │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 │ │ ││判決 ├────┼──────────┼──────────┼──────────┤│ │案號 │96年度台上字第354號 │96年度上易字第2015號│98年度上易字第1981號││ │ │ │ │ ││ ├────┼──────────┼──────────┼──────────┤│ │判決確定│96.01.18 │98.07.14 │101.06.07 ││ │日期 │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否 │ 是 │ 是 ││之案件 │ │ │ │├────────┼──────────┼──────────┼──────────┤│ │臺中地檢96年度執減更│臺中地檢96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 ││ │字第2351號(98執更51│10034號(98執更5110 │第7720號 ││備 註 │10號定應執行刑11月 │號定應執行刑11月,已│ ││ │,已執畢) │執畢)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 (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9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廖 柏 基

法 官 梁 堯 銘

法 官 李 雅 俐

書記官 李 妍 嬅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257號於民國 101 年 07 月 1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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