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945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945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黃建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92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黃建台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理由
一、受刑人黃建台因違反公司法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合計如附表所示之刑為有期徒刑1年,本件受刑人所應執行之刑,應在有期徒刑8月以上,不得逾有期徒刑1 年),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黃建台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 1 │ 2 │├─────────┼────────────┼────────────┤│罪 名 │詐欺 │公司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減為有期徒刑4月 │ ││ │ │ │├─────────┼────────────┼────────────┤│犯 罪 日 期 │95.09.14 │96.08.29 │├─────────┼────────────┼────────────┤│偵查(自訴)機關年│臺中地檢 │臺中地檢 ││ 度 案 號 │95年度偵字第2086號 │98年度偵字第11371號 ││ │96年度偵字第2221號 │98年度偵續字第116號 ││ │ │ │├─┬───────┼────────────┼────────────┤│最│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高分院 ││後├───────┼────────────┼────────────┤│事│案 號 │98年度易字第866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82號 ││實├───────┼────────────┼────────────┤│審│判 決 日 期 │98.10.30 │100.04.14 │├─┼───────┼────────────┼────────────┤│確│法 院 │臺中地院 │最高法院 ││定├───────┼────────────┼────────────┤│判│案 號 │98年度易字第866號 │101年度台上字第4979號 ││決├───────┼────────────┼────────────┤│ │判決確定日期 │98.11.30 │101.09.27 │├─┴───────┼────────────┼────────────┤│是否為得易科 │ 是 │ 否 ││罰金之案件 │ │ │├─────────┼────────────┼────────────┤│ 備 註 │臺中地檢 │臺中地檢 ││ │98年度執字第15810號 │101年度執字第11716號 ││ │(已執畢) │(未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