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2169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劉金洋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104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劉金洋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金洋因如附表所示10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判決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金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 3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宣 告 刑│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 罪 日 期│100.9.11 │100.9.13 │100年7月初某日 ││ │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 │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 ││年 度 案 號│字第3386號 │字第3386號 │第19305、21362、2693││ │ │ │8號 │├─┬──────┼──────────┼──────────┼──────────┤│最│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後├──────┼──────────┼──────────┼──────────┤│事│案 號│101年度訴字第258號 │101年度訴字第258號 │101年度易字第185、44││實│ │ │ │5號 ││ ├──────┼──────────┼──────────┼──────────┤│ │判 決 日 期│101.2.29 │101.2.29 │101.3.15 │├─┼──────┼──────────┼──────────┼──────────┤│確│法 院│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定├──────┼──────────┼──────────┼──────────┤│判│案 號│101年度上訴字第562號│101年度上訴字第562號│101年度易字第185、44││決│ │ │ │5號 ││ ├──────┼──────────┼──────────┼──────────┤│ │判決確定日期│101.04.16 │101.04.02 │101.6.12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2169號於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