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5年度上訴字第912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訴字第912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HO DAM THAN(越南籍,中文名:胡談探)
上列被告因違反森林法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NGUYEN DINH THANG(中文姓名:阮庭勝)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壹佰零伍年玖月貳拾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被告NGUYEN DINH THANG(中文姓名:阮庭勝)前經本院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於民國105年6月20日執行羈押在案,至105年9月19日,3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玆經訊問被告後,本院認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5年9月20日起,第1次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