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訴字第1459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460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陳張誌
- 選任辯護人
- 呂超群律師(法律扶助)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張誌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壹佰零伍年拾貳月拾玖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陳張誌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本院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執行,有羈押之必要,於民國105年9月19日執行羈押,至105年12月18日,三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再經本院訊問後,審酌被告業經本院審結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認依被告所科處之刑度及犯罪情節,前述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5年12月19日起,延長羈押二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