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6年度上訴字第112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上訴字第112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陳健佑
- 指定辯護人
- 本院公設辯護人陳秋靜
上列上訴人因強盜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健佑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壹佰零陸年捌月貳拾肆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陳健佑(下稱被告)前經本院訊問後,認為涉犯強盜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執行羈押,並經二次延長羈押,至106年8月23日,第2次延長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訊問被告後,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6年8月24日起,第3次延長羈押貳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