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6年度上訴字第448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上訴字第448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陳曉晏
- 選任辯護人
- 鄧雲奎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曉晏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壹佰零陸年陸月貳拾壹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被告陳曉晏前經本院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於民國106年3月21日執行羈押在案,至106年6月20日,3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玆經訊問被告後,本院認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6年6月21日起,第1次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