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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重附民字第291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3 月 26 日

法官梁堯銘王鏗普陳淑芳

原告
寶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金柱
被告
賴志昌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年度金上訴字第703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6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梁 堯 銘

                法 官 王 鏗 普

                法 官 陳 淑 芳

                書記官 陳 文 明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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