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附民字第2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23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263號原 告 天下一家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吳順專 訴訟代理人 蔡昆旺律師 被 告 温貫佑 宏福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陳葉秋絨 被 告 陳玟臻 龍雲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龐建華 被 告 柯政宏 上列被告等因被告温貫佑、柯政宏所涉業務侵占等案件(本院108 年度上易字第1080、108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被告温貫佑、宏福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陳玟臻、龍雲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該部分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另就被告柯政宏部分,雖經本院諭知無罪判決,原應以判決駁回原告此部分之訴;然據原告於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內聲請將此部分併予移送本院民事庭,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 項,一併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清鈞 法 官 郭瑞祥 法 官 簡婉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卉蓁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