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142號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1142號
- 上 訴 人
- 即 被 告 陳俊儒
- 選任辯護人
- 謝博戎律師
- 參 與 人 捷鑫貿易有限公司
- 代 表 人
- 陳俊儒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事項,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0 年4 月14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事項,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0 年4 月14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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