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1286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馬仕堯
上列受刑人因加重詐欺等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1年度執聲付字第51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馬仕堯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馬仕堯原經法務部於民國110年5月21日核准假釋,並經本院於同年5月25日以110年度聲字第1425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在案。因另於假釋前犯加重詐欺等案件,經本院以109年度金上更一字第329號判處有期徒刑1年2 月,最高法院以110年度台上字第5834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並與其他罪刑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確定。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111年6月8日以法矯署教決字第11101614931號函重新核准假釋,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