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抗字第791號
- 抗告人
- 即受刑人
- 曾淙泰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778號中華民國112年7月26日准許裁定(聲請案號:112年度執聲字第166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撤銷。
甲○○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理由
一、抗告意旨詳如附件一所載。
二、按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使以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
三、經查:
㈠本件抗告人即受刑人甲○○(下稱抗告人)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有原裁定、各罪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且抗告人所犯各罪,其中附表編號1、6,係屬得易刑處分之罪,附表其餘所示各罪,則均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經抗告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參。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向原審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原審審核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於附表所示各宣告刑之最長期有期徒刑3年8月以上,各宣告刑合併之有期徒刑30年(上限)以下之範圍內,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2年8月,合先敘明。
㈡雖原裁定就附表編號1至22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2年8月,未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上外部性界限;亦不重於編號1至20所示各罪之曾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1年6月、編號21至22所示各罪之曾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加計之內部界線拘束(即有期徒刑13年)。然本院審酌受刑人前就附表編號1至20曾經定過應執行刑比例約0.0000000,而就附表編號1、2所示之非駕駛業務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犯行具時間密集性、附表編號3、4所示之販賣第二級毒品、轉讓禁藥等罪,罪質相仿,於107年2至4月間密集出於故意並決意密集實行、附表編號5至22所示加重詐欺等罪,罪質相仿,除編號6之外,均於107年4月內出於故意並於參與同一詐欺犯罪組織期間決意密集實行,從而,於審酌抗告人所涉附表編號1至22各罪定應執行刑時,實應參酌前揭附表編號1至20各罪定應執行刑之折算比例。另考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遞減、審酌其復歸社會更生之可能性,兼衡罪責相當及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認原審定其應執行總刑度有期徒刑12年8月,稍嫌過重,原審所為裁量權行使,尚非適法妥當。是抗告意旨所指摘並非無據。
㈢準此,原裁定既有上開可議之處,本院應將原裁定撤銷,由本院斟酌前揭詐欺、毒品等案件各罪質、犯罪時間、前各案件曾定應執行刑之比例、刑罰邊際效應、抗告人復歸社會可能性,及抗告人於原審卷內之調查表記載無意見,於抗告狀所補述理由等情,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裁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一:抗告意旨 附件二:原裁定附表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非駕駛業務過失傷害 肇事逃逸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各有期徒刑3年8月,共9罪 犯罪日期 106年11月25日 106年11月25日 ①107年3月2日 ②107年3月3日 ③107年3月5日 ④107年3月7日 ⑤107年3月21日 ⑥107年3月27日 ⑦107年3月29日 ⑧107年4月1日 ⑨107年4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574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574號 臺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0330號等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南地院 案 號 107年度交訴字第310號 107年度交訴字第310號 107年度訴字第1006號 判決日期 107年10月18日 107年10月18日 108年2月13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南地院 案號 107年度交訴字第310號 107年度交訴字第310號 107年度訴字第100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11月19日 107年11月19日 108年3月11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8089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8090號 臺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199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4 5 6 罪 名 藥事法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①有期徒刑1年2月 ②各有期徒刑1年4月,共3罪 ③各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④各有期徒刑1年1月,共5罪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7年2月17日 107年4月23日 106年12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0330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1980號等 臺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7965號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臺南地院 中高分院 臺南地院 案 號 107年度訴字第1006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512號 108年度金簡字第146號 判決日期 108年2月13日 108年5月8日 108年11月7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臺南地院 中高分院 臺南地院 案號 107年度訴字第1006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512號 108年度金簡字第14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8年3月11日 108年5月27日 108年12月9日 備 註 臺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199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2423號 臺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72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罪日期 107年4月20日 107年4月13日 107年4月23日至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第8683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第8683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1980號等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400號 108年度訴字第400號 109年度上更一字第81號 判決日期 109年3月25日 109年3月25日 109年6月24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400號 108年度訴字第400號 109年度上更一字第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4月29日 109年4月29日 109年8月5日 備 註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165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165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2422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9月 各有期徒刑1年3月,共3罪 各有期徒刑1年11月,共2罪 犯罪日期 107年4月9日 ①107年4月16日(2次) ②107年4月17日 ①107年4月18日 ②107年4月20日至2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1980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1594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上更一字第81號 108年度原訴字第35號、109年度訴字第46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判決日期 109年6月24日 109年7月2日 109年8月20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9年度上更一字第81號 108年度原訴字第35號、109年度訴字第46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8月5日 109年8月7日 109年9月23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2422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4132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各有期徒刑1年8月,共2罪 各有期徒刑1年7月,共2罪 犯罪日期 107年4月16日 ①107年4月10日 ②107年4月10日至11日 ①107年4月10日 ②107年4月10日至1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判決日期 109年8月20日 109年8月20日 109年8月20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9月23日 109年9月23日 109年9月23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各有期徒刑1年6月,共3罪 有期徒刑1年5月 各有期徒刑1年3月,共12罪 犯罪日期 ①107年4月10日 ②107年4月16日 ③107年4月19日 107年4月10日 ①107年4月10日(4次) ②107年4月16日 ③107年4月17日 ④107年4月18日 (2次) ⑤107年4月20日(4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判決日期 109年8月20日 109年8月20日 109年8月20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9月23日 109年9月23日 109年9月23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聲請書附表誤載為1年2月,應予更正)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7年4月13日 107年4月19日 107年4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04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068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少連偵字第101號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訴字第866號 111年度原金訴字第112號 判決日期 109年8月20日 109年12月15日(聲請書附表誤載為109年12月14日,應予更正) 112年3月24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283、1284、1285、1286、1287、1292號 109年度訴字第866號 111年度原金訴字第11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9月23日 110年1月13日 112年4月25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797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476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6552號 編號1至20經彰化地院110年度聲字第84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編號21至22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22 罪 名 詐欺 宣告刑 各有期徒刑1年2月,共3罪 犯罪日期 ①107年4月13日 ②107年4月15日 ③107年4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少連偵字第101號 最後事 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金訴字第112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24日 確定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原金訴字第11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4月25日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6552號 編號21至22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