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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4年度上訴字第2259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94年度上訴字第2259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E○
上列上訴人因常業竊盜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
第697號中華民國94年9月2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94年度偵字第1685、2385號、94年度偵緝字第129、130
號;移送併案審理案號:94年度偵字第4065號),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判決撤銷。
甲E○共同以犯竊盜罪為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叁年。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
一、甲E○前於民國(下同)85年間曾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又於87年間分別因妨害公務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分別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2年8月確定,嗣並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再於87年間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而其入監接續執行前開案件後,於90年11月16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於93年3月14日因假釋期滿未經撤銷,而視為執行完畢。詎甲E○仍不知悔改,與陳昱璇、李榮洲、周成福、Z○○、郭靜雄、林志民、朱志敏、范瑞光、崔玉榮、羅文傑、陳信朋、甲R○、S○○、甲U○、午○○、劉耀升、蔡精鋼(以上17人由檢察官另案偵辦或由法院另案審理中)等人,組成竊車拆解集團,渠等即共同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並基於常業竊盜之犯意聯絡,推由甲E○、陳信朋、陳昱璇、甲R○、S○○、甲U○等人,於附表一所示之時、地,以其等所有如附表二所示之工具,竊取如附表一所示地○○等186人所有或使用之中之車輛及車內財物,得手後,即將所竊得之自小客車,或運至位於雲林縣西螺鎮○○道附近「小娘娘理容店」前、雲林縣崙背鄉臺19線北端外環道交叉路口等地,交由Z○○、林志民、周成福等人,駕駛至位於雲林縣二崙鄉三塊厝14之2號由周成福所承租之鐵皮屋內,或運至彰化縣社頭鄉○○路○段100巷13弄1號由劉耀升所提供之工廠,或運至二林鎮某果菜市場旁及二林鎮老人文康活動中心旁等地,交由蔡精鋼駕駛至其位於彰化縣二林鎮之汽車解體廠內,再由Z○○、郭靜雄、林志民、周成福、范瑞光、朱志敏、范瑞光、崔玉榮、蔡精鋼等人,以附表三所示之工具拆解車體,復推由Z○○、周成福、午○○及蔡精鋼等人,負責將所拆解之汽車零件低價銷售予各地之汽車零件商銷贓,而甲E○每竊得一部汽車,可分得數千元不等之贓款,其即恃以維生。嗣渠等先後於下述時、地為警查獲:⑴、於93年7月8日下午3時30分許,為警在前揭劉耀升所提供之工廠內,當場查獲劉耀升、午○○、Z○○、林志民、郭靜雄等人正在拆解竊得之車輛,並扣得如附表三所示午○○、郭靜雄、林志民所有,供Z○○、郭靜雄、林志民拆解贓車之工具(此因非屬竊車工具,無須沒收)。⑵、於93年7月28日上午10時許,為警在位於雲林縣二崙鄉三塊厝14之2號鐵皮屋工內,查獲數部拆解中之車輛,並扣得附表三所示周成福所有,供Z○○、郭靜雄、林志民、周成福、范瑞光等人拆解贓車之工具(此亦非屬竊車工具,無須沒收);後經郭靜雄、Z○○等人向員警表明拆解後之車牌係丟棄於前開雲林縣二崙鄉排水溝內,即由員警於93年9月20日,前往雲林縣二崙鄉八角亭排水圳上游之來惠橋下、崙背鄉八角亭排水圳羅厝段福興橋下打撈車牌,並於福興橋下共撈得遭竊之95輛車車牌。⑶、復由S○○於93年9月3日、11月11日,主動帶同警方至附表一編號九、十八、五十六、九十二、一○
五、一○九、一一○、一一四所示之地點查證而查獲,嗣另由甲U○於93年10月9日,主動帶同警方至附表一編號一二○、一二四、一二五所示之地點查證而查獲。⑷、後警於93年12月16日下午2時50分許,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李榮洲經營位於雲林縣西螺鎮安定里安定27之5號一樓之明裕汽車材料行搜索,扣得如附表二所示李榮洲及周成福所有供該竊車集團竊車所用之工具及李榮洲所有之銷售帳簿4本、客戶聯絡簿2張等物(帳簿及客戶聯絡簿非屬竊車工具,無須沒收),並逮捕遭通緝躲藏在該材料行之周成福。⑸、嗣警依甲E○、陳昱璇使用行動電話監聽資料及發話基地臺位置及車牌號碼5M-2688號自小客車上之GPS衛星追蹤器,於94年2月28日下午由臺中市○○路跟監至雲林縣北港鎮○○路73之1號,於同日夜間8時50分許在該處逮捕當時已遭通緝之甲E○、陳昱璇,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甲E○及陳昱璇所有供該竊車集團竊車所用之工具一批。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甲E○(下稱被告)固不否認參與本案竊盜犯罪,惟辯稱:伊參參與竊盜犯行,並未如附表所列如此眾多之竊盜事實云云。經查:
㈠上揭竊盜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詢、偵查及原審均坦承不諱,核與如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地○○、l○辰等人於警詢時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據證人即共犯S○○、甲U○、周成福、朱志敏、范瑞光、崔玉榮、Z○○、周成福、范瑞光、崔玉榮、李榮洲、郭靜雄、林志明、朱志敏、李榮洲等人分別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屬實,且有雲林縣二崙鄉三塊厝14之2號鐵皮屋工廠、彰化縣社頭鄉○○路○段100巷13弄1號工廠照片、現場位置圖及撈取車牌現場照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書1份附卷可按,及附表二、三所示之物品扣案足資佐證。
㈡被告雖於本院舉證人即共同被告甲R○證稱:「(審判長問:你到案後在警詢、偵查、原審說的是否實在?)實在。(
(審判長問:你所參加竊車拆解集團,是否如原審判決附表所載這些?)另外還有Z○○、S○○。只有偷了十幾台車而已。(審判長問:你不是有在檢察官偵訊時承認偷了20幾台車嗎?)有。(被告問:在社頭鄉被抓到拆解車,一半的車,是誰去偷的?)是我與Z○○去偷的。(檢察官問:你與被告只偷了十幾台而已嗎?)我與Z○○偷了十幾台,與被告偷了十幾台。(檢察官問:你如何記得與被告只偷了一半,你平常有在紀錄嗎?)我沒有紀錄,因為與Z○○出去的,當然會知道。(審判長問:你與Z○○去偷車,被告都知道嗎?)有時候整天與被告都沒有在一起,所以,被告不會知道。(被告問:你都是找誰領錢的?)Z○○給我錢的。(被告問:我們這群人,是何人當家作主的?)是Z○○,他發薪水給我的。」等語(見本院卷第209~211頁),舉證人即同案被告S○○證稱:「(審判長問:你到案後在警詢、偵查、原審說的是否實在?)有些不對,我大嫂沒有參加。我們沒有偷那麼多車。只有偷一、二十台。(審判長問:你與被告一起偷了幾台?)一半是跟Z○○去偷的,因被告沒空。(審判長問:你們報酬如何分配?)一台是2千元,Z○○給我的。」等語(見本院卷第211頁),舉證人即同案被告午○○證稱:「(審判長問:你到案後在警詢、偵查、原審說的是否實在?)部分不實在,我只是載料而已,我也是買主。(審判長問:你都是向誰買的?)向Z○○買的。(審判長問:李榮洲說是你載來給他的,你有何意見?無意見。(被告問:我兒子生病時,我是否有向你借車?)有。(被告問:被查獲時,從車中查獲的東西是誰的?)我我放在車上的工具、電腦。(審判長問:你去向Z○○買的汽車材料如何來的?)是Z○○及被告等去偷來的。(審判長問:你如何知道?)Z○○事先跟我講的」等語(見本院卷第211 ~212頁),舉證人即同案被告Z○○證稱:「(
實在。(被告問:93年在社頭鄉被查獲,當時我們一起去偷車時,你有無告訴我們要拆解?)我當時住在西螺、虎尾,不可能整天跑來跑去,社頭鄉被查獲的部分,我沒有跟被告去偷。(被告問:當時不是你要我們去偷的?)是上面老闆說要什麼車,我們才去偷,我是打電話給被告要什麼車種,但是我沒有去偷。(被告問:你有跟我說車子要做什麼用?)沒有。已經做了一陣子,被告應該知道。(被告問:我是否只參與社頭那件而已?)社頭有,其他的,我有與被告在西螺碰過頭,別的拆解場不是只有被告在供應而已。(被告問:在西螺碰頭時,你是否只告訴我社頭這場?)別的拆解場,我沒有跟他講。(審判長問:剛才證人都說他們去偷了以後,都是向你領錢?)錢是我向李榮洲領來,發給他們的。」等語(見本院卷第212~213頁),惟上揭證人等分別於警詢或偵查中對於本案案情均已坦承綦詳,其等事後翻異前供,無非圖卸被告刑責而為附和之詞,不足據為有利被告之認定。
㈢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又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又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四條之規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同法第159條之1第2項、第159條之2、第159條之5第2項分別有明定。上揭同案被告等於檢察官偵查中所為之陳述,未曾提及檢察官在偵查時有不法取供之情形,亦未見供述有顯不可信之情況,其等於偵查中之證言自均具有證據能力;又上於本院作證之共同被告等均於警詢坦承案情,惟其等於本院結證翻異前供,供述已有前後陳述不符之情形,本院審酌其等於警詢中之證述距案發日較近,當時記憶自較深刻,可立即反應所知,不致因時隔日久而遺忘案情,且較無來自被告或其他成員同庭在場之壓力而出於虛偽不實之指證,或事後串謀而故為迴護被告之機會,其等於警詢中所為之陳述,客觀上應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亦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依上揭規定,其等於警詢中之證言自有證據能力;本件其餘共同被告等及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等固均曾於警詢為陳述,其性質雖屬傳聞證據,當事人已知上述筆錄乃傳聞證據,且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對該等筆錄內容異議,依上開規定,是其等於警詢之證言已擬制同意其有證據能力,本院審酌上開筆錄作成時,較無人情施壓或干擾,亦無不當取供之情形,認為以之作為本案之證據亦屬適當,是其等於警詢之證言自具有證據能力。綜上所述,被告於本院所辯解無非事後卸責飾詞,委無可採,其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85年臺上字第510號判例可資參照。查被告於附表竊車之時間均無工作,乃反覆實施附表所示之竊盜犯行藉以維生之情,業據其自承在卷,顯見其係以竊取他人之財物為常業甚明。故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2條之常業竊盜罪。被告與陳昱璇、李榮洲、周成福、Z○○、郭靜雄、林志民、朱志敏、范瑞光、崔玉榮、羅文傑、陳信朋、甲R○、S○○、甲U○、午○○、劉耀升、蔡精鋼等人,就本件常業竊盜犯行,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另被告所涉前開犯罪事實,原起訴書所漏列部分,與已載明起訴部分,有實質上一罪之關係,亦為起訴之效力所及,故本院自應併予審理。查被告有事實欄所記載科處有期徒刑及執行紀錄,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按,其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5年之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均構成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之規定加重其刑。
三、原判決認被告罪證明確而予科刑,固非無見,惟查:原審依據如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地○○、l○辰等人於警詢時指述,共犯S○○、甲U○、周成福、朱志敏、范瑞光、崔玉榮、Z○○、周成福、范瑞光、崔玉榮、李榮洲、郭靜雄、林志明、朱志敏、李榮洲等人分別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認為被告罪證明確而予依法論科,惟上揭人等於警詢或偵查中之證言,屬傳聞證據,如何能有證據能力,未見原判決於理由中敘明,而有未洽。被告以其並非參與表所全部犯行云云,指摘原判決不當,固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上述可議之處,自無可維持,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正值青壯之年,不知謀求正業,竟一再竊取他人財物,對被害人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且僅僅於1年5個月間即犯案多達百餘次,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另按「18歲以上之竊盜犯、贓物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有竊盜之習慣者。以竊盜罪或贓物罪為常業者。」,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定有明文。本件被告非無謀生能力,惟竟以反覆竊取他人財物作為其主要經濟來源,而以之為常業,為矯正其竊盜惡習,維護社會治安,爰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諭知於其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係被告或共犯周成福、李榮洲、陳昱璇等人所有供犯本案所有之物,業據渠等供承在卷,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沒收。至如附表三所示之物,雖屬該竊車拆解集團所有,惟僅供事後拆解車輛使用,非屬竊車工具,故無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8條、第322條、第47條、第38條第1項第2款,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第4條、第5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戌○○到庭執行職務。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2條:
以犯竊盜罪為常業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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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犯罪時間 │ 犯罪地點 │ 被害人 │ 所失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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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九十二年九月│臺中市北區健│ 地○○ │車號二V—三八二│
│ │二十五日六時│行路與學士路│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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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九十二年九月│臺南市○○路│ l○辰 │車號六S—八八八│
│ │二十六日七時│二四一號前 │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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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九十二年九月│臺南市○○路│三悅洋行│車號HJ—三0三│
│ │二十六日八時│二七四號前 │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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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九十二年九月│臺中市北區崇│ 甲申○ │車號三J—五一七│
│ │二十七日十五│德路與美德街│ │二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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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九十二年九月│臺中市北區太│ 曹立成 │車號七Q—五九六│
│ │二十七日十六│原路與山西路│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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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九十二年十月│雲林縣莿桐鄉│ 甲地○ │車號七W—六六一│
│ │九日七時許 │莿桐村和平路│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 │三十巷九十弄│ │及車內物品 │
│ │ │九號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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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九十二年十月│彰化市○○路│ t○○ │車號七一二二—G│
│ │九日十時許 │一段二五九巷│ │B號自小客車一輛│
│ │ │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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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彰化市│ 寅○○ │車號八L—六一三│
│ │十日六時許 │大埔路三六一│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 │之四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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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埔心鄉│所有人:│車號九0九0—G│
│ │十二日八時許│東門村中正路│詠興汽車│A號自小客車一輛│
│ │ │一段十一號前│股份有限│及車內物品 │
│ │ │ │公司 │ │
│ │ │ │使用人:│ │
│ │ │ │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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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路│ 丑○○ │車號一0七一—H│
│ │十六日七時許│寶覺寺前 │ │P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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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九十二年十月│彰化市○○路│ Y○○ │車號九U─三五二│
│ │十六日七時許│一七六號前 │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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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路│甲h○○│車號八六七五—F│
│ │十六日八時許│二段五十號前│ │Z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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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彰化市│ 甲I○ │車號0七九一—F│
│ │十八日凌晨五│中山路三段三│ │E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五六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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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九十二年十月│臺南市○○路│ 辰○○ │車號八S—一八一│
│ │十八日八時許│四七七號前 │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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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西│ 玄○○ │車號八H—九五三│
│ │十八日十時許│屯路一段二五│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 │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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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九十二年十月│臺南縣永康市│ O○○ │車號八R—0八九│
│ │十八日十三時│中華路九一七│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號旁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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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南屯區│ x○○ │車號五G—五五三│
│ │十八日二十一│文心路一段三│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七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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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員林鎮│ I○○ │車號八六四一—F│
│ │十九日十七時│三民街十一號│ │Y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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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梅│ 甲c○ │車號Y七—三九一│
│ │二十日七時許│川西路與文昌│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 │東二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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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路│ 甲D○ │車號PC—三六九│
│ │二十日八時許│與山西路口 │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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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十二年十月│南投縣南投市│所有人:│車號九J—五0六│
│ │二十日九時許│漳和里南崗二│簡詩晉;│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路二0九巷口│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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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員林鎮│ 甲W○ │車號二W—三九九│
│ │二十一日凌晨│三條街一三三│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時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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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屯區│ g○○ │車號六0三一—F│
│ │二十一日七時│崇德路二段二│ │W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六三號附近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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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埔心鄉│所有人:│車號W八—四九八│
│ │二十一日八時│東門村永坡路│永麗婦幼│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三段三五二號│用品社;│及車內物品 │
│ │ │前 │使用人:│ │
│ │ │ │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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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彰化市│ 甲丙○ │車號三三0二—F│
│ │二十二日六時│力行路十五號│ │X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 │ │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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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員林鎮│V○○○│車號八L—八八二│
│ │二十二日七時│員水路一段四│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四九巷六四號│ │及車內物品 │
│ │ │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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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南屯區│ D○○ │車號五Q—二九五│
│ │二十三日七時│大墩七街巨蛋│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預定地旁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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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屯區│甲丁○○│車號五F—八八七│
│ │二十四日六時│松竹路二段三│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一九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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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南屯區│ 甲G○ │車號三一六三—F│
│ │二十四日七時│文心路大墩七│ │Y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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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0│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屯區│所有人:│車號五F—0三八│
│ │二十四日八時│青海路與環中│王康任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路口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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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大│ 乙○○ │車號X三—三五五│
│ │二十四日十六│雅路與育德路│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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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九十二年十月│臺中縣神岡鄉│所有人:│車號三R—0六七│
│ │二十五日六時│社南村民生路│張郭秀蘭│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四八號之一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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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梅│ 甲卯○ │車號九H—三九八│
│ │二十五日六時│川東路三段七│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七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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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溪湖鎮│ 甲M○ │車號五九五九—G│
│ │二十五日七時│平和里光平街│ │C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五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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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屯區│ 甲i○ │車號P八—六六七│
│ │二十五日七時│河南路二段一│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五四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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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九十二年十月│臺灣地區某地│ 鄭偉秋 │車號六V—三七三│
│ │二十五日七時│ │ │八自小客車一輛及│
│ │許 │ │ │車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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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屯區│所有人:│車號七P—0一四│
│ │二十五日八時│寧夏路與寧夏│臺灣哈巴│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一街口 │股份有限│及車內物品 │
│ │ │ │公司; │ │
│ │ │ │使用人:│ │
│ │ │ │甲S○ │ │
├──┼──────┼──────┼────┼────────┤
│三八│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南屯區│心想室成│車號一九五六—F│
│ │二十五日十六│大墩七街與文│實業股份│W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心路旁 │有限公司│及車內物品 │
├──┼──────┼──────┼────┼────────┤
│三九│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區忠│所有人:│車號六V—七二二│
│ │二十六日十一│明南路與華美│王志宏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西街口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丁○○ │ │
├──┼──────┼──────┼────┼────────┤
│四0│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太│ C○○ │車號七六二五—G│
│ │二十七日七時│原路與山西路│ │C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
│四一│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進│ 甲黃○ │車號三0七六—F│
│ │二十七日十二│化北路三七八│ │Z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之二三號 │ │及車內物品 │
├──┼──────┼──────┼────┼────────┤
│四二│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大│ N○○ │車號七V—六五三│
│ │二十七日十三│雅路與北平路│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
│四三│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屯區│ p○○ │車號五Q—二九二│
│ │二十七日二十│崇德路二段二│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時許 │六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四四│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太│ 甲C○ │車號五Q—二八一│
│ │二十八日凌晨│原路三段與崇│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時許 │德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四五│九十二年十月│臺中縣烏日鄉│ 甲 d │車號三R—五0六│
│ │二十八日八時│中山路一段路│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旁 │ │及車內物品 │
├──┼──────┼──────┼────┼────────┤
│四六│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屯區│ 甲J○ │車號七B—四七九│
│ │二十八日八時│青海路與上仁│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
│四七│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屯區│ 王竹𥷏 │車號二Q—一七九│
│ │二十八日十二│忠平路五四七│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巷口 │ │及車內物品 │
├──┼──────┼──────┼────┼────────┤
│四八│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彰化市│所有人:│車號五Q—一五二│
│ │二十九日七時│自強路二六七│洋銊金屬│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號前 │有限公司│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 │v○○ │ │
├──┼──────┼──────┼────┼────────┤
│四九│九十二年十月│彰化縣埔心鄉│所有人:│車號八V—四五八│
│ │二十九日七時│義民村永坡路│寶喆企業│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三段五七號前│行; │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 │e○○ │ │
├──┼──────┼──────┼────┼────────┤
│五0│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屯區│ 甲宙○ │車號三Q—二七三│
│ │三十日八時許│北新路二巷二│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 │弄六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五一│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區進│ K○○ │車號二L—一三五│
│ │三十日十時許│化北路與永興│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
│五二│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屯區│ m○○ │車號六A一四一七│
│ │三十日十二時│民航路與中平│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五三│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北屯區│ 賴月娥 │車號三八五二—F│
│ │三十日十五時│遼陽一街梅川│ │W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西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五四│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西屯區│晟德企業│車號七L—一二一│
│ │三十一日七時│大河里永輝路│股份有限│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七五巷十號前│公司 │及車內物品 │
├──┼──────┼──────┼────┼────────┤
│五五│九十二年十月│臺中市南區頂│所有人:│車號六R—四四四│
│ │三十一日八時│橋三巷七十六│小葫蘆清│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號前 │潔公司;│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 │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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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九十二年十一│彰化縣員林鎮│所有人:│車號六U—七四八│
│ │月一日七時許│員集路某處 │東佑電料│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股份有限│及車內物品 │
│ │ │ │公司; │ │
│ │ │ │使用人:│ │
│ │ │ │甲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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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所有人:│車號三J—0一五│
│ │月三日凌晨零│鎮○○路五六│信元玻璃│一號自小貨車一輛│
│ │時許 │0之四號前 │工業股份│及車內物品 │
│ │ │ │有限公司│ │
│ │ │ │使用人:│ │
│ │ │ │洪文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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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九十二年十一│雲林縣臺西鄉│ 甲○○ │車號二U—五0七│
│ │月三日凌晨三│海口村海豐路│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八之三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五九│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大│亞太國際│車號二0九五—H│
│ │月四日七時許│雅路與武昌路│事業公司│P號自小客車一輛│
│ │ │口 │ │及車內物品 │
├──┼──────┼──────┼────┼────────┤
│六0│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J○○ │車號六J—二七二│
│ │月四日七時許│北屯路二一六│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六一│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進│德義興業│車號七Q—二七二│
│ │月四日十時許│化北路與大德│有限公司│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
│六二│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大│ 陳香美 │車號三三一三—F│
│ │月五日六時許│雅路與梅亭街│ │Z號自小客車一輛│
│ │ │口 │ │及車內物品 │
├──┼──────┼──────┼────┼────────┤
│六三│九十二年十一│臺中縣潭子鄉│ 孫 棋 │車號六D—九八五│
│ │月五日八時許│勝利路二九0│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六四│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太│欣格聯合│車號二八六三—D│
│ │月五日十時許│原路二段二五│企業公司│F號自小客車一輛│
│ │ │四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六五│九十二年十一│臺南市東區林│ 巳○○ │車號八七七一—G│
│ │月六日七時許│森路二段二0│ │F號自小客車一輛│
│ │ │二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六六│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路│所有人:│車號二A—八四0│
│ │月六日九時許│二四六號前 │溢藝倚木│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 │ │業公司 │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 │P○○ │ │
├──┼──────┼──────┼────┼────────┤
│六七│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西屯區│ h○○ │車號一七一七—H│
│ │月七日凌晨三│河南路二段四│ │P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六八│九十二年十一│臺南市安南區│南良實業│車號六S—二八三│
│ │月七日五時許│海佃路三段三│股份有限│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 │0號前 │公司 │及車內物品 │
├──┼──────┼──────┼────┼────────┤
│六九│九十二年十一│彰化縣社頭鄉│ 甲V○ │車號二R—六三三│
│ │月七日六時許│社頭村三民路│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 │一七一巷六三│ │及車內物品 │
│ │ │號前 │ │ │
├──┼──────┼──────┼────┼────────┤
│七0│九十二年十一│臺南市北區臨│ 甲己○ │車號0一九八—F│
│ │月七日七時許│安路二段二六│ │C號自小客車1輛 │
│ │ │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七一│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南區忠│ b○○ │車號七E—九一三│
│ │月七日十時許│明南路六五三│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七二│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西屯區│所有人:│車號二V—四五五│
│ │月七日十一時│文心路三段一│謝月香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七0號前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楊勳儀 │ │
├──┼──────┼──────┼────┼────────┤
│七三│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甲b○ │車號X五—三00│
│ │月七日十八時│文心路梅川東│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七四│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漢│ 甲H○ │車號六V—一0八│
│ │月八日凌晨三│口路五段六三│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七五│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大│ z○○ │車號二V—九四五│
│ │月八日八時許│雅路四五四號│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 │前 │ │及車內物品 │
├──┼──────┼──────┼────┼────────┤
│七六│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興│ 戊○○ │車號W三—五二四│
│ │月八日十五時│進路汽車停車│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格 │ │及車內物品 │
├──┼──────┼──────┼────┼────────┤
│七七│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進│ X○○ │車號X七—0八一│
│ │月九日十時許│化北路與國瑞│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街口旁 │ │及車內物品 │
├──┼──────┼──────┼────┼────────┤
│七八│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甲 午 │車號三J—一四一│
│ │月十日六時許│文心路與天津│ │二號自小客車一輛│
│ │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七九│九十二年十一│臺南市東區東│ 甲k○ │車號一四三二—G│
│ │月十一日六時│平路一七四號│ │L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八0│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梅│ 亥○○ │車號三Q—二二六│
│ │月十二日七時│川東路三段一│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四五之二號 │ │及車內物品 │
├──┼──────┼──────┼────┼────────┤
│八一│九十二年十一│彰化市○○街│ 甲庚○ │車號二V─六九二│
│ │月十四日八時│八四號前 │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 │ │車內物品 │
├──┼──────┼──────┼────┼────────┤
│八二│九十二年十一│臺南縣安定鄉│協承昌股│車號三八0八—G│
│ │月十四日十七│中沙村一七六│份有限公│H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之六號前 │司 │及車內物品 │
├──┼──────┼──────┼────┼────────┤
│八三│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龍龍龍有│車號000三—H│
│ │月十四日某時│文心路四段九│限公司 │P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九九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八四│九十二年十一│南投縣草屯鎮│明大廣告│車號七V—一四七│
│ │月十五日上午│中興路九十四│有限公司│二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時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八五│九十二年十一│彰化縣社頭鄉│ 甲A○ │車號三八一五—G│
│ │月十六日六時│廣興村大圳巷│ │B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十九號 │ │及車內物品 │
├──┼──────┼──────┼────┼────────┤
│八六│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廖嫚麗 │車號六J—三八三│
│ │月十六日十三│文心路四段二│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一七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八七│九十二年十一│雲林縣斗六鎮│ 子○○ │車號0二七一—F│
│ │月十七日凌晨│文化路三一八│ │D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時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八八│九十二年十一│臺南市○○路│ c○○ │車號E六—三一一│
│ │月十七日凌晨│與海安路三段│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時許 │口 │ │及車內物品 │
├──┼──────┼──────┼────┼────────┤
│八九│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路│ n○○ │車號一二五九—H│
│ │月十七日七時│一八0巷六號│ │S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
│九0│九十二年十一│臺南市南區西│庚○○○│車號五W—0八九│
│ │月十七日二十│門路一段三0│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六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九一│九十二年十一│雲林縣林內鄉│ 甲宇○ │車號八M—九0二│
│ │月十八日凌晨│林北村中正東│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時許 │路一四六號前│ │及車內物品 │
├──┼──────┼──────┼────┼────────┤
│九二│九十二年十一│雲林縣西螺鎮│ 甲K○ │車號三三二一—F│
│ │月十八日六時│延平路五六六│ │M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號路旁 │ │及車內物品 │
├──┼──────┼──────┼────┼────────┤
│九三│九十二年十一│雲林縣莿桐鄉│ 甲B○ │車號七W—二二九│
│ │月十八日凌晨│麻園村榮貫路│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時許 │旁 │ │及車內物品 │
├──┼──────┼──────┼────┼────────┤
│九四│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西區忠│ 癸○○ │車號八00八—G│
│ │月十八日六時│明南路三八五│ │A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九五│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己○○ │車號三S—五六四│
│ │月十八日十時│瀋陽路與熱河│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九六│九十二年十一│苗栗縣頭份鎮│ 甲 g │車號Q九—一二九│
│ │月十九日凌晨│東庄里自強路│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時許 │二四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九七│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梅│所有人:│車號九E—一九0│
│ │月十九日十三│川西路與天津│欣格聯合│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時許 │路口 │企業公司│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 │甲子○ │ │
├──┼──────┼──────┼────┼────────┤
│九八│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路│新芽音樂│車號一八二七—D│
│ │月二十日凌晨│二六六號前 │有限公司│J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時許 │ │ │及車內物品 │
├──┼──────┼──────┼────┼────────┤
│九九│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所有人:│車號三Q—七三七│
│ │月二十日六時│松竹路三段八│甲Y○;│二自小客車一輛及│
│ │許 │號前 │使用人:│車內物品 │
│ │ │ │賴秋勳 │ │
├──┼──────┼──────┼────┼────────┤
│ 一 │九十二年十一│彰化縣溪洲鄉│ 甲O○ │車號九Q—七五二│
│ 0 │月二十三日凌│成功村登山路│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晨四時許 │二一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西屯區│所有人:│車號D七—三四二│
│ 0 │月二十三日八│青海路與洛陽│陳麗珠;│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時許 │路口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y○○ │ │
├──┼──────┼──────┼────┼────────┤
│ 一 │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葉振鸚 │車號A三—六六一│
│ 0 │月二十三日十│崇德路二段三│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四時許 │二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區梅│和潤企業│車號九E—五三0│
│ 0 │月二十三日十│川西路與文心│有限公司│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五時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一│臺中市北屯區│ 甲甲○ │車號Z七—九六四│
│ 0 │月二十四日十│文心路與昌平│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二時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一│彰化縣彰化市│ 宙○○ │車號三三一八—F│
│ 0 │月二十八日七│中華西路一六│ │Y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時許 │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二│彰化縣彰化市│ 天○○ │車號J二—八一九│
│ 0 │月二十三日七│金馬路一段五│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時十五分許 │旁二一巷路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二│臺中市西屯區│ 甲酉○ │車號六S—三六三│
│ 0 │月二十四日九│文心路三段四│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時許 │十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二│雲林縣西螺鎮│ 吳讚玲 │車號九R—三九八│
│ 0 │月二十八日九│西興路八八號│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時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二年十二│彰化縣員林鎮│所有人:│車號七V—二八六│
│ 0 │月三十一日九│莒光路一七七│黃育晟;│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時許 │號前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甲丑○ │ │
├──┼──────┼──────┼────┼────────┤
│ 一 │九十三年二月│彰化縣員林鎮│所有人:│車號九R—七0一│
│ 一 │四日二十時許│惠明街旁 │陳淑娟;│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 │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甲N○ │ │
├──┼──────┼──────┼────┼────────┤
│ 一 │九十三年二月│彰化縣員林鎮│d○○ │車號Y五—六八六│
│ 一 │二十三日上午│員農街八十三│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六時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市○○路│ 陳俊男 │車號九Q─九三三│
│ 一 │九日七時許 │一八0號前 │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 │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市○○路│誠隆汽車│車號二三五0-D│
│ 一 │十七日十時許│四五九號前 │股份有限│G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 │ │公司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縣員林鎮│甲辰○○│車號八Q—二九八│
│ 一 │十八日凌晨四│成功路四二0│ │0自小客車一輛及│
│ 四 │時五十七分許│號前 │ │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縣員林鎮│甲Z○ │車號二R—三三七│
│ 一 │十九日上午五│新生里莒光路│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六時許 │三三三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縣員林鎮│張甲癸○│車號二一00—H│
│ 一 │十九日上午五│民生里中正路│ │Q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六時許 │一三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縣員林鎮│甲e○ │車號八L—九0六│
│ 一 │二十四日上午│惠來惠明街二│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五、六時許 │六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彰化縣員林鎮│甲j○ │車號E七—六六三│
│ 一 │二十四日上午│民生里萬年巷│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五、六時許 │五一之一號前│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雲林縣林內鄉│ 周奉志 │車號0一九二-J│
│ 一 │二十五日七時│村中村中正路│ │B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許 │四0一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雲林縣斗六市│ F○○ │車號七0八八—G│
│ 二 │二十七日七時│上海路二三三│ │C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雲林縣斗六市│ 甲亥○ │車號0一八七-H│
│ 二 │二十七日十三│公正路七五號│ │T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時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臺南縣新營市│ 甲未○ │車號七V—五五三│
│ 二 │二十八日凌晨│復興路一三八│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四時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三月│臺灣地區某地│甲f○○│車號B二—六二九│
│ 二 │二十九日九時│ │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許 │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四月│雲林縣斗六市│ A○○ │車號九R—0三九│
│ 二 │十六日八時許│西平路三一六│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四月│雲林縣斗六市│ 宇○○ │車號B九—七0一│
│ 二 │二十五日六時│南京東路四三│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許 │五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花壇鄉│ 甲T○ │車號八V—三三五│
│ 二 │六日七時許 │長沙村中正路│ │五八號自小客車一│
│ 六 │ │一0五巷二三│ │輛及車內物品 │
│ │ │弄一號前 │ │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北斗鎮│ 甲天○ │車號二一三二—H│
│ 二 │七日七時許 │斗苑路二段六│ │R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 │六二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臺中市南屯區│所有人:│車號X五—九三一│
│ 二 │七日十八時許│公益路與永春│張汶沂;│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 │東七路口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s○○ │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臺中市西屯區│ 李謀蔣 │車號DV—一二五│
│ 二 │七日二十二時│朝富路國光客│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許 │運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永靖鄉│ 甲壬○ │車號Y五—二一八│
│ 三 │八日凌晨五時│瑚璉村東興路│ │二自小客車一輛及│
│ 0 │許 │七四號前 │ │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臺中市南屯區○ ○○道 │車號三Q—一一七│
│ 三 │十日十五時許│大墩七街三二│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 │一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臺中市西屯區│ 黃○○ │車號X九—0一九│
│ 三 │十日二十三時│臺中港路三段│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許 │一一八號澄清│ │及車內物品 │
│ │ │醫院前 │ │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雲林縣斗六市│ 甲Q○ │車號二R—0七一│
│ 三 │十一日九時許│南京路四七七│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和美鎮│所有人:│車號八Q—三三0│
│ 三 │十四日凌晨四│道周路五五二│功發工業│二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時許 │號前 │股份有公│及車內物品 │
│ │ │ │司; │ │
│ │ │ │使用人:│ │
│ │ │ │甲寅○ │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和美鎮│ Q○○ │車號五V—五八二│
│ 三 │十四日十一時│美寮路與孝武│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二林鎮│ T○○ │車號0二六八—J│
│ 三 │十六日二十時│大成路一八二│ │K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二林鎮│ w○○ │車號八V—二四七│
│ 三 │十六日二十一│大智街口 │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時許 │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彰化縣員林鎮│H○○ │車號八九二五—H│
│ 三 │十九日上午六│惠來里惠明街│ │P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時許 │一三四號旁空│ │及車內物品 │
│ │ │地 │ │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臺中市北區大│ 甲巳○ │車號七L—八六五│
│ 三 │二十日十五時│雅路五八0號│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雲林縣斗六市│ U○○ │車號三C—0一四│
│ 四 │二十日六時許│林頭路九八之│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 │一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五月│臺中市北屯區│甲玄○○│車號0一六一—H│
│ 四 │二十六日十四│崇德路二段二│ │L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時一分許 │0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南屯區│ 甲乙○ │車號一一二二—F│
│ 四 │二日八時許 │向上南路與文│ │U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 │心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忠明南│ 黃彩雯 │車號四七九六—H│
│ 四 │二日二十一時│路五八0巷路│ │Q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許 │旁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南屯區│ 辛玫臻 │車號六八二九—F│
│ 四 │三日九時十分│向上路與文心│ │W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北屯區│ 甲P○ │車號三Q—六九九│
│ 四 │四日十時前某│文心路與麻園│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時 │東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北區梅│黃張瑞元│車號二P—五二九│
│ 四 │四日十時前某│亭街五三六號│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時 │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彰化縣田尾鄉│ 楊振民 │車號七L—六五八│
│ 四 │六日七時許 │饒平村東平巷│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 │一九八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彰化縣大村鄉│ 張智楨 │車號八L—七一三│
│ 四 │六日九時許 │山腳路七五之│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 │十一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西屯區│所有人:│車號二R—七一六│
│ 四 │七日七時許 │青海路一段一│冠德工程│二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 │三二號前 │行; │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 │甲辛○ │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雲林縣西螺鎮│ B○○ │車號0九一六—D│
│ 五 │七日八時許 │中正路五七號│ │E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 │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雲林縣北港鎮│ 卯○○ │車號七T—九0九│
│ 五 │八日八時三十│新德路六九號│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分許 │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南屯區│ 甲戊○ │車號八四一0—H│
│ 五 │八日十八時許│河南路四段與│ │P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 │大墩七街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彰化縣北斗鎮│ 申○○ │車號八二八三—G│
│ 五 │九日七時許 │復興路二一四│ │B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 │巷七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雲林縣虎尾鎮│ 甲L○ │車號S二—七八三│
│ 五 │九日十六時許│忠孝路與復興│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北屯區│ 壬○○ │車號五R—一八三│
│ 五 │十一日八時許│后庄里后庄一│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 │街與敦化路口│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臺中市南區建│ 甲F○ │車號一六七一—G│
│ 五 │十一日九時許│國南路與美村│ │C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雲林縣北港鎮│ f○○ │車號七W—一五九│
│ 五 │十一日十三時│華勝路皇家大│ │九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許 │樓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雲林縣斗六市│所有人:│車號W八—九五六│
│ 五 │二十一日九時│富強街一號前│張若;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許 │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E○○ │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彰化縣北斗鎮│ L○○ │車號八Q—六三七│
│ 五 │二十一日九時│光華路一號前│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三十分許 │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南投市○○街│ r○○ │車號三0八九—J│
│ 六 │二十五日凌晨│一0四號前 │ │A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五時三十分許│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六月│南投縣草屯鎮│ k○○ │車號四七0五—G│
│ 六 │二十五日六時│中興路二七五│ │D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虎尾鎮│ u○○ │車號九R—五七三│
│ 六 │一日某時許 │中山路二三巷│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 │二之二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南鎮│ 李錫源 │車號C五—二八九│
│ 六 │一日八時許 │建國一路二七│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 │巷二五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員林鎮│所有人:│車號A七—五0一│
│ 六 │二日十七時二│田中巷十七之│林宋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十分許 │一號旁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甲午芬 │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員林鎮│ 吳順發 │車號八V—五二二│
│ 六 │二日十八時許│中山南路某處│ │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 │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彰化市│ j○○ │車號七0一九—G│
│ 六 │四日十時許 │辭修路三六六│ │C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 │之一號旁空地│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市○○街│ i○○ │車號七0一九—G│
│ 六 │四日十時許 │三六六之一號│ │C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 │空地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彰化市│所有人:│車號七Q—二五九│
│ 六 │五日六時三十│三福街七一號│久實金屬│0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分許 │前 │企業股份│及車內物品 │
│ │ │ │有限公司│ │
│ │ │ │使用人:│ │
│ │ │ │許朝榮 │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彰化市│ 陳淑麗 │車號五Q—三一七│
│ 六 │五日七時許 │長順街一四一│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 │號巷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六市│ 高鳳禪 │車號三一九二—G│
│ 七 │七日六時許 │中華路二五0│ │E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 │巷十六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六鎮│ 朱凰菁 │車號二一五七—G│
│ 七 │七日七時三十│中堅西路二三│ │R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分許 │八號旁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員林鎮│所有人:│車號九Q—五一三│
│ 七 │七日八時許 │萬年路一0七│富勤營照│七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 │號前 │有限公司│及車內物品 │
│ │ │ │使用人:│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六市│ 許真月 │車號五八九二—G│
│ 七 │七日十時許 │建成路四十一│ │M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六市│所有人:│車號0八五七—H│
│ 七 │七日十二時許│大同路與文德│梁月昭 │Q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 │街口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林欣怡 │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彰化縣員林鎮│所有人:│車號八Q—0五0│
│ 七 │七日十三時許│大同路與忠孝│許秋瑛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 │街口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梁正穎 │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六市│所有人:│車號YZ—0五0│
│ 七 │七日十五時三│中山路二一九│簡美珠 │五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六 │十分許 │號前 │使用人:│及車內物品 │
│ │ │ │林文香 │ │
├──┼──────┼──────┼────┼────────┤
│ 一 │九十三年七月│雲林縣斗六市│ 劉水智 │車號B九—三九二│
│ 七 │七日十七時三│平和街與成功│ │八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七 │十分許 │路口 │ │及車內物品 │
├──┼──────┼──────┼────┼────────┤
│ 一 │九十三年八月│雲林縣斗六市│ o○○ │車號W九—五六0│
│ 七 │十九日十三時│石榴路福公司│ │0號自小客車一輛│
│ 八 │許 │宿舍旁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八月│同上 │ a○○ │車號SQ—三一一│
│ 七 │十九日凌晨一│ │ │一號自小客車一輛│
│ 九 │時許 │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八月│雲林縣斗六市│ 辛○○ │車號SD—七四七│
│ 八 │二十三日五時│復興路五十一│ │三號自小客車一輛│
│ 0 │許 │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九月│彰化市○○路│ 甲a○ │車號二R—二二三│
│ 八 │十九日十七時│某處 │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一 │許 │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十月│彰化縣員林鎮│ W○○ │車號二三三0—G│
│ 八 │十三日上午六│永福街四十五│ │B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二 │時六分許 │號旁空地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 │ │ │
├──┼──────┼──────┼────┼────────┤
│ 一 │九十三年十一│彰化縣員林鎮│甲X○ │車號七L—八六五│
│ 八 │月五日上午六│三橋里建國路│ │六號自小客車一輛│
│ 三 │時許 │一五三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四年一月│彰化縣員林鎮│未○○ │車號九二五二—D│
│ 八 │二十二日凌晨│三和里成功東│ │K號自小客車一輛│
│ 四 │四時許 │路二十八號前│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四年一月│彰化縣員林鎮│劉良彬 │車號九H—八五六│
│ 八 │二十四日上午│仁美路林森路│ │二號自小客車一輛│
│ 五 │五、六時許 │四三0號前 │ │及車內物品 │
│ │ │ │ │ │
├──┼──────┼──────┼────┼────────┤
│ 一 │九十四年二月│雲林市斗六市│李政翰 │七W-三00二號│
│ 八 │二十五日上午│六合街與立德│ │自小客車一輛 │
│ 六 │七時許 │街口 │ │ │
│ │ │ │ │ │
└──┴──────┴──────┴────┴────────┘
附表二:
┌──┬──────┬───────┬───────┐
│編號│ 名 稱 │ 數 量 │ 所 有 人 │
├──┼──────┼───────┼───────┤
│ 一 │ 電 腦 │ 四 臺 │ 甲 E ○ │
├──┼──────┼───────┼───────┤
│ 二 │ 對 講 機 │ 五 臺 │ 甲 E ○ │
├──┼──────┼───────┼───────┤
│ 三 │ 鐵 棍 │ 二 支 │ 甲 E ○ │
├──┼──────┼───────┼───────┤
│ 四 │ 手 套 │ 六 個 │ 甲 E ○ │
├──┼──────┼───────┼───────┤
│ 五 │電 門 開 關 │ 四 個 │ 甲 E ○ │
├──┼──────┼───────┼───────┤
│ 六 │ 電 鑽 │ 一 組 │ 甲 E ○ │
├──┼──────┼───────┼───────┤
│ 七 │ 剪 刀 │ 三 支 │ 甲 E ○ │
├──┼──────┼───────┼───────┤
│ 八 │ 電 門 │ 一 組 │ 甲 E ○ │
├──┼──────┼───────┼───────┤
│ 九 │ 板 手 │ 十 支 │ 甲 E ○ │
├──┼──────┼───────┼───────┤
│ 十 │ 鉗 子 │ 五 支 │ 甲 E ○ │
├──┼──────┼───────┼───────┤
│十一│ 起 子 │ 十 四 支 │ 甲 E ○ │
├──┼──────┼───────┼───────┤
│十二│ 鑰 匙 │ 二 支 │ 甲 E ○ │
├──┼──────┼───────┼───────┤
│十三│門號0九二七│ 一 支 │ 陳 昱 漩 │
│ │0一四0四四│ │ │
│ │手機 │ │ │
├──┼──────┼───────┼───────┤
│十四│門號0九二五│ 一 支 │ 甲 E ○ │
│ │九六三八六四│ │ │
│ │手機 │ │ │
├──┼──────┼───────┼───────┤
│十五│門號0九二五│ 一 支 │ 甲 E ○ │
│ │九六五一五四│ │ │
│ │手機 │ │ │
├──┼──────┼───────┼───────┤
│十六│螺 絲 起 子 │ 二 支 │ 周 成 福 │
├──┼──────┼───────┼───────┤
│十七│ 板 手 │ 二 支 │ 周 成 福 │
├──┼──────┼───────┼───────┤
│十八│萬 能 板 手 │ 二 支 │ 周 成 福 │
├──┼──────┼───────┼───────┤
│十九│電源發動器 │ 一 個 │ 周 成 福 │
├──┼──────┼───────┼───────┤
│二十│ 剪 刀 │ 二 支 │ 李 榮 洲 │
├──┼──────┼───────┼───────┤
│二一│螺 絲 起 子 │ 六 支 │ 李 榮 洲 │
├──┼──────┼───────┼───────┤
│二二│ 尖 嘴 鉗 │ 三 支 │ 李 榮 洲 │
├──┼──────┼───────┼───────┤
│二三│ 板 手 │ 三 支 │ 李 榮 洲 │
├──┼──────┼───────┼───────┤
│二四│ 鐵 鉗 │ 三 支 │ 李 榮 洲 │
├──┼──────┼───────┼───────┤
│二五│萬 能 板 手 │ 三 支 │ 李 榮 洲 │
├──┼──────┼───────┼───────┤
│二六│電源發動器 │ 四 個 │ 李 榮 洲 │
├──┼──────┼───────┼───────┤
│二七│NOKIA牌│ 一 支 │ 周 成 福 │
│ │手機 │ │ │
├──┼──────┼───────┼───────┤
│二八│黑 色 皮 包 │ 一 個 │ 周 成 福 │
├──┼──────┼───────┼───────┤
│二九│ 剪 刀 │ 二 支 │ 周 成 福 │
├──┼──────┼───────┼───────┤
│三十│黑色手提袋 │ 一 個 │ 李 榮 洲 │
├──┼──────┼───────┼───────┤
│三一│ 手 電 筒 │ 三 支 │ 李 榮 洲 │
└──┴──────┴───────┴───────┘
附表三:
┌──┬──────┬───────┬───────┐
│編號│ 名 稱 │ 數 量 │ 所 有 人 │
├──┼──────┼───────┼───────┤
│ 一 │銷 售 帳 冊 │ 四 本 │ 李 榮 洲 │
├──┼──────┼───────┼───────┤
│ 二 │客戶聯絡簿 │ 二 張 │ 李 榮 洲 │
├──┼──────┼───────┼───────┤
│ 三 │解體工具包 │ 一 包 │ 周 成 福 │
├──┼──────┼───────┼───────┤
│ 四 │解體工具箱 │ 三 箱 │ 周 成 福 │
├──┼──────┼───────┼───────┤
│ 五 │ 砂 輪 機 │ 一 支 │ 周 成 福 │
├──┼──────┼───────┼───────┤
│ 六 │ 電 線 │ 一 捲 │ 周 成 福 │
├──┼──────┼───────┼───────┤
│ 七 │ 氣動工具 │ 三 支 │ 周 成 福 │
├──┼──────┼───────┼───────┤
│ 八 │ 鐵 鎚 │ 二 支 │ 周 成 福 │
├──┼──────┼───────┼───────┤
│ 九 │大型一字起子│ 一 支 │ 周 成 福 │
├──┼──────┼───────┼───────┤
│ 十 │ 油 壓 床 │ 一 具 │ 周 成 福 │
├──┼──────┼───────┼───────┤
│十一│乙炔切割器 │ 一 組 │ 周 成 福 │
├──┼──────┼───────┼───────┤
│十二│ 堆 高 機 │ 一 部 │ 周 成 福 │
├──┼──────┼───────┼───────┤
│十三│ 記 事 本 │ 一 本 │ Z ○ ○ │
├──┼──────┼───────┼───────┤
│十四│門號0九五二│ 一 支 │ Z ○ ○ │
│ │三五四一八四│ │ │
│ │手機 │ │ │
├──┼──────┼───────┼───────┤
│十五│門號0九三五│ 一 支 │ 郭 靜 雄 │
│ │七0三三七四│ │ │
│ │手機 │ │ │
├──┼──────┼───────┼───────┤
│十六│門號0九三九│ 一 支 │ 林 志 民 │
│ │四九二三三八│ │ │
│ │手機 │ │ │
├──┼──────┼───────┼───────┤
│十七│門號0九一二│ 一 支 │ 午 ○ ○ │
│ │三一七五五六│ │ │
│ │手機 │ │ │
├──┼──────┼───────┼───────┤
│十八│ 螺 絲 起 子│ 二 盒 │ 午 ○ ○ │
├──┼──────┼───────┼───────┤
│十九│ 砂 輪 機 │ 一 支 │ 午 ○ ○ │
├──┼──────┼───────┼───────┤
│二十│ 電 動 鉅 │ 一 支 │ 午 ○ ○ │
├──┼──────┼───────┼───────┤
│二一│ 氣 動 工 具│ 四 支 │ 午 ○ ○ │
├──┼──────┼───────┼───────┤
│二二│ 鐵 鎚 │ 一 支 │ 午 ○ ○ │
├──┼──────┼───────┼───────┤
│二三│ T 型 扳 手│ 五 支 │ 午 ○ ○ │
├──┼──────┼───────┼───────┤
│二四│ 一 字 起 子│ 一 支 │ 午 ○ ○ │
├──┼──────┼───────┼───────┤
│二五│S 型 扳 手 │ 一 支 │ 午 ○ ○ │
├──┼──────┼───────┼───────┤
│二六│ 十 字 起 子│ 一 支 │ 午 ○ ○ │
├──┼──────┼───────┼───────┤
│二七│ 管 鉗 │ 一 支 │ 午 ○ ○ │
├──┼──────┼───────┼───────┤
│二八│ 其 他 扳 手│ 六 支 │ 午 ○ ○ │
├──┼──────┼───────┼───────┤
│二九│ 推 高 機 │ 一 部 │ 午 ○ ○ │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