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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5年度上更(二)字第1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常業詐欺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
    95 年 10 月 18 日
  • 法官
    王增瑜胡忠文廖柏基

  • 當事人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子○○戌○○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95年度上更(二)字第172號上 訴 人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子○○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戌○○ 上 列二人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羅豐胤律師 洪明儒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常業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九五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一六四七二號,移送原審法院併辦案號:同署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一一五、八六六五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八六三六號),提起上訴,經判決後,由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本院更為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子○○、戌○○部分,均撤銷。 子○○、戌○○共同以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為常業,子○○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戌○○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貳編號2至7所示之物品(不含SIM卡)、附表肆所示之物品(不含SIM卡)、附表陸編號2至6所示之物品(不含SIM卡)、附表玖所示之物品(其中之行動電話不含SIM卡)、附表拾壹編號1、3、4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事 實 一、緣有陳鈵宗(業經本院九十三年度上更一字第二七八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確定)、x○○(業經本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二一七五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併科罰金五萬元並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三年確定)與真實姓名不詳但自稱為「劉智煌」(以下稱為「劉智煌」)之成年男子、及其他不詳姓名之成年男女多人,自民國(下同)八十八年四月底、五月間某日起,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並以詐欺為常業之犯意聯絡,共組俗稱「刮刮樂」之常業詐欺集團,由「劉智煌」負責籌畫,並以不詳方法取得各如附表叁、附表柒、附表拾、附表拾伍編號9、附表拾柒編號6所示之帳戶存摺、提款卡、印章及附表貳編號6、7、附表肆、附表陸編號2、3、4、附表玖編號2所示之行動電話,交與陳鈵宗、x○○作為詐欺集團對外聯絡及供被害人匯款之用。並由陳鈵宗負責會計帳目、保管存摺、提款卡、印章及提領詐欺取財所得之款項;另由x○○負責人事業務及詐騙郵件投遞之相關工作。渠等詐欺手法係先行大量印製「郡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崗企業有限公司」、「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德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慶眾股份有限公司」、「協和股份有限公司」、「古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誠實業有限公司」等名義之信封,並將印有「中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恆威控股投資機構」、「龍昌國際科技」、「嘉信國際產業」、「華富投顧公司」、「宏達理財公司」、「霸菱投資公司」、「時富投資顧問公司」、「盈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聯物產國際公司」、「港燈控股國際公司」、「永隆控股國際機構公司」、「光大科技國際有限公司」、「東訊投資公司」、「國際公司」、「南華控股國際機構公司」、「安盛國際控股機構公司」、「科聯科技公司」、「大豐國際投資公司」、「東峻產業機構」「友聯投信機構」、「鴻記國際控股公司」等名義之「刮刮樂」詐騙廣告紙裝入信封內,載至各地郵筒,分散寄送給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被害人等,並在報紙上刊登相關之中獎活動廣告訊息,以取信於被害人。每一張「刮刮樂」詐騙廣告紙,均可刮中新臺幣(下同)五十萬元之彩金,待被害人收到「刮刮樂」廣告紙,誤信自己業已刮中彩金,而打電話向該詐欺集團查詢時,負責接聽電話之成員,即以各自取名之代號,向被害人佯稱:被害人已刮中彩金,但依稅法規定,需先向國稅局繳納百分之十五之稅金,始能領取彩金云云,而要求被害人先將該筆稅金匯入前開預先準備之帳戶內。俟被害人依約匯入稅金款項後,渠等即會再度向被害人佯稱:因被害人並非機構之會員,故需再繳納會員費,並成為正式會員後,始能領取彩金等語,迨陷於錯誤之被害人依約匯入會員費後,渠等又會再向被害人佯稱:必需另再繳交律師費、佣金、手續費等語,或向被害人佯稱:可再參與下注,有機會得到更高數額之彩金等語,而要求被害人繼續交付款項,使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被害人因此陷於錯誤,而陸續匯款至渠等指定之郵局或銀行帳戶。上開被害人匯入之款項,則由陳鈵宗領出後,再轉存入其預先申請之帳戶內,以此方式共同詐取財物。其等經營至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止,共計向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被害人等,詐得各如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金額(約一億元),並均恃此詐欺所得為生,而以之為常業(各被害人被騙之日期、金額詳如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載)。 二、期間,x○○曾於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被警查獲,嗣並經法院裁定羈押,但至同年五月十日,x○○具保停止羈押離開臺灣臺中看守所後,復於同年九月間,先招攬具有常業詐欺犯意聯絡之謝德龍(即x○○之弟,業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緝字第五○四號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月,經本院駁回上訴確定)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其後,x○○復招攬子○○、戌○○(二人均為x○○之姊夫)亦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約定由其等二人負責將刮刮樂詐騙廣告紙、信封載送至各地郵筒,分散寄與被害人之相關工作。其中,戌○○先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同意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而與x○○、陳鈵宗、謝德龍、「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詐騙集團成員多人、及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之後又與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之子○○,基於上開常業詐欺之犯意聯絡,與集團成員共同對於附表壹之二編號1之被害人V○○(編號3、4所匯共計十萬二千元部分)、編號2之被害人地○○○部分、編號7之被害人f○○部分、編號10之被害人K○○部分、編號13之被害人甲乙○部分、編號14之被害人戊○○部分、編號15之被害人y○○部分,以上開方法向上開被害人詐取各如表列所示之財物;另外,子○○亦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而與x○○、陳鈵宗、謝德龍、戌○○、「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詐騙集團成員多人基於上開常業詐欺之犯意聯絡,與集團成員對於附表壹之二編號1之被害人V○○(編號3、4所匯共計十萬二千元部分)、編號2之被害人地○○○部分、編號7之被害人f○○部分、編號10之被害人K○○部分、編號13之被害人甲乙○部分、編號15之被害人y○○部分,以上開方法向上開被害人詐取各如表列所示之財物。 三、後至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凌晨一時許,經警循線在臺中市○○街六八號前,陳鈵宗駕駛之車號Y2-7008號自用小客車內,查獲陳鈵宗,並扣得如附表貳、叁所示之物品;次於同日凌晨一時三十分許,在臺中市○○街六八號七○三室,查獲謝德龍、戌○○二人,並扣得如附表肆所示之物品;又於同日凌晨二時許,在臺中市○○街六八號五○三室,扣得如附表陸至附表捌所示之物品;復於同日凌晨二時三十分許,在臺中市○○街六八號前查獲子○○,並在其駕駛之車號M4-2183號自用小客車中,扣得如附表玖所示之將與戌○○共同寄送之詐騙郵寄信件及x○○交付子○○供犯罪聯絡之摩拖羅拉行動電話一支;再經陳鈵宗帶同警方於同日凌晨四時許,至其等以龍昌國際科技公司之名義所承租位於臺中市○○路三四九號四樓之六內扣得如附表拾、附表拾壹所示之物品;並於同日凌晨四時四十分許,至臺中市○區○○路一一二號三樓九室友人吳曉燕住處,扣得如附表拾貳所示之物品;又於八十九年十月六日在台中縣龍井鄉○○村○○○路○段四八巷三弄十號實施搜索,查扣附表拾叁所示物品(陳立固及其配偶林文鴻所有);另於八十九年十月七日先後二次在台中縣龍井鄉○○村○○路○段九五巷一一七號實施搜索,並分別查扣附表拾肆、拾伍所示物品;再於八十九年十月七日在在台中市西屯區○○○街二九號五一九室實施搜索,查扣附表拾陸所示物品;末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在台中市西屯區○○○街二九號五一九室實施搜索,查扣附表拾柒所示物品。 四、案經臺中市警察局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併案審理。 理 由 一、本案上訴人即被告(以下簡稱為被告)子○○、戌○○二人固坦承伊等確有分別於上開時、地,被警查獲,另被告子○○亦坦承伊在被警查獲之時,警方確有在其駕駛之車號M4-2183號自用小客車中,查扣附表玖所示之物品無誤,惟被告子○○、戌○○二人均矢口否認有何犯罪情事。被告子○○辯稱:伊本在屏東縣新園鄉經營釣魚場,伊之妻弟x○○曾向伊表示,其在台中生活多年,認識一些朋友,可以幫忙介紹送貨工作,後至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伊接到一通自稱為x○○朋友之電話,要伊隔日到台中市上班,並稱在台中市○○街六八號外之空地有十三箱物品,要伊將此十三箱物品搬到車上,明日開始送貨,伊因而由屏東家中出發,於當日晚間到達台中市,其後將上開物品搬上車,即要到台中市○○街六八號七○三室找妻弟x○○,但在門口即遭警方逮捕,伊事先不知x○○要介紹之工作,係違法之刮刮樂郵件寄送工作,更不知所載送郵件之內容,實與x○○等人並無常業詐欺之犯意聯絡,且所載運之郵件未及寄出即被查獲,應不為罪等語。被告戌○○則辯稱:伊本在屏東縣東港鎮以賣麵維生,伊之妻弟x○○曾向伊表示,其在台中生活多年,認識一些朋友,可以幫忙介紹送貨工作,伊乃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二十六日左右到達台中市○○街六八號七○三室等待x○○為伊安排工作,但此後並無工作消息,及至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晚間,伊下樓至便利商店買東西,在等待電梯時,看見警方逮捕共同被告陳鈵宗並逐層搜索,伊當時不知此與x○○介紹工作有關,故亦未逃匿,詎翌日凌晨警方帶同陳鈵宗至七○三室,應門之謝德龍因有吸食毒品跡象,被警方識破帶回,其後因不知載運刮刮樂郵件之子○○亦被警方逮捕,經警訊問子○○,得知伊與x○○亦有親戚關係,乃再度前來七○三室要求伊至警局製作筆錄,伊並不知x○○要介紹之工作,係違法之刮刮樂郵件寄送工作,實與x○○等人並無常業詐欺之犯意聯絡,且伊更未參與任何犯罪行為之實施,亦應不為罪等情。 二、惟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者,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第一項定有明文,經查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被害人於警訊中之供述,被告等同意作為證據,是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被害人警訊中之供述,自得作為證據。又本案共同被告陳鈵宗在本院上訴審已供承:「我承認原審認定之事實」(見本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八八三號卷一第二○九頁)、「(對警訊、偵查、原審調查中所言【提示並告以要旨】)沒有意見」、「(問:警訊當時是否出於自由意識?)答:對......」(按陳鈵宗當時雖對其於八十九年過年前,有無參與犯罪部分,仍有爭議,但此部分與本案被告子○○、戌○○二人之犯罪事實無關,又陳鈵宗之上開供述見本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八八三號卷二第三五、三七頁),則陳鈵宗之警、偵訊供述內容,既經陳鈵宗於本院前審供承係出於自由意志且內容無誤,自亦得採為證據。另本案共犯x○○經本院傳喚未到,且目前在通緝中,有其前科紀錄表在卷可稽,顯無按址拘提之可能。而就被告子○○、戌○○二人涉案部分,其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並經本院採認之陳述,並無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自得採為證據;又其在司法警察官調查中所為並經本院採認之陳述,亦曾為被告子○○、戌○○二人所供承,且與共犯陳鈵宗之陳述並無不合,復有扣案證物可憑,另共犯x○○在原審法院以證人之身分應訊時,雖曾證稱:「我只有介紹他們(指共犯謝德龍、被告子○○、戌○○)上來,只有說有工作可以作,並沒有介紹他們去那邊去工作」,但經法官訊問:「為何說謝德龍、子○○、戌○○他們三人沒有工作,所以我才介紹他們至陳鈵宗的詐欺集團工作?」時,x○○則證稱:「當時我確實是跟警察這樣講」等語(見原審卷二第四六五頁),以共犯與被告子○○、戌○○之間具有之上開姻親關係,其自不可能於警、偵訊誣攀被告子○○、戌○○二人,亦不可能誣攀其弟謝德龍。嗣後自極有可能因人情干擾,而為共犯謝德龍及被告子○○、戌○○並未參與犯罪不實供述。因x○○於警訊所為不利於被告子○○、戌○○並經本院採認之供述,經證明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形,且為證明被告子○○、戌○○二人犯罪事實之存否所必要,本院亦採為證據。再者,本案被告子○○、戌○○二人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之警訊筆錄,經本院前審向台中市警察局函查結果,雖因時間已久,製作警訊筆錄警員已忘記當時有無錄音,亦未發現警訊錄音帶,惟被告子○○、戌○○二人於本院前審均坦承未被刑求及不正取供(見本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八八三卷二第三六頁),雖被告戌○○曾有辯稱:「他們是寫完,再叫我進去問的」等語,但觀被告戌○○此後在檢察官偵訊、及檢察官聲請羈押經原審法院訊問時之陳述內容,則大致仍與其在警訊供述之內容相符,且在原審法院審理時,並曾供稱:「警訊筆錄所言是我所述」(見原審卷二第三二○頁),顯見並無被告戌○○所辯上情。再由被告子○○、戌○○二人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之警訊之後,均曾再為相同供述之情形觀之,上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警訊筆錄之記載,應無被告二人選任辯護人為被告辯稱:筆錄內容與真意不合之情形。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本院仍認被告子○○、戌○○二人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之警訊筆錄,仍具證據能力,以上均應先予敘明。 三、經查,就本案共犯陳鈵宗、x○○、「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成年男女等人所組成之「刮刮樂」常業詐欺集團之上開常業詐欺犯行,業據本案共犯陳鈵宗於警、偵、審中供述甚詳,其供述情形如下: (一)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警詢時供稱:「詐騙集團的主謀是劉智煌,劉智煌於中國大陸的廈門市遙控我及x○○。我負責會計及庶務工作,就是記帳及整理郵局、銀行存簿及向外蒐集行動電話IC卡,另x○○則負責人員招募工作」、「(問;你與劉智煌、x○○及子○○、戌○○、謝德龍等人籌組犯罪集團詐騙財物,是以何種方法詐騙他人財物的?)我負責會計及庶務工作,就是記帳及整理郵局、銀行存簿及向外蒐集行動電話IC卡,另x○○負責人員招募工作,因我不管人事,所以我並不清楚其他人的職務」、「......我只知道以郵寄中獎名單給被害人,而後騙被害人匯款中獎金額的百分之十五稅金」、「......何厝街六八號七○三室是x○○的工作室」、「(警方於你駕駛的Y2-7008號自用小客車內,查獲的新臺幣二十六萬零七百元、收支帳簿、帳號簿、存摺、郵政儲金簿、印章、龍昌國際科技廣告紙、廣告報紙、行動電話等物,是做何用途?)新臺幣二十六萬零七百元是詐欺得來的贓款,另外的收支帳簿、帳號簿、存摺、郵政儲金簿、印章、龍昌國際科技廣告紙、廣告報紙、行動電話等物,是從事詐騙用的物品」、「(警方於臺中市○○街六八號前你駕駛的Y2-7008號自用小客車內、臺中市○○街六八號五○三室內、臺中市○○路三四九號四樓之六內,所查獲的證物、郵政儲金簿及銀行儲金簿等物品,是做何用途?)被查獲的存摺、印章等物,是用來詐騙不特定人財物」等語(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二四頁至第二六頁) (二)八十九年十月二日、十一月二十八日警訊又稱:「我所屬的詐騙集團,主謀是劉智煌,以下有兩個主要職務,一個是被告主掌的人事招募及人事管理工作,另一個是由我主掌的會計、庶務工作,就收集郵政及銀行存簿及印章、行動電話IC卡,還有集團之收支情形(見上述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一四○頁反面、同偵卷【二】二十二頁反面)各等語。 (三)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警詢坦承:其自八十八年間即開始參與前開詐欺集團,且該詐欺集團確有以中獎為由,以①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V○○四十五萬七千二百元,②新亞理財機構名義詐騙J○○五百六十八萬一百二十元,③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地○○○四十一萬五千二百元,④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林美綺十四萬五千二百元,⑤安盛理財公司名義詐騙i○○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⑥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z○○三十七萬零二百元,⑦盈動科技公司名義詐騙庚○○四百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元,⑧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H○○○一百零三萬五千二百元,⑨港燈控股國際機構名義詐騙Z○○三十一萬五千三百元,⑩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f○○三十五萬五千二百元,⑪以中華投顧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詐騙l○○○二百六十七萬二千五百元,⑫以承隆控股國際機構名義詐騙亥○○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⑬以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M○○二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⑭以港燈控股國際機構名義詐騙F○○七萬五千三百元、⑮以巨豐投資顧問公司名義詐騙P○○二百九十九萬元等情(詳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二一九頁到第二二一頁)。 (四)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警詢坦承:其詐欺集團以華富投顧公司名義詐騙玄○○四百十八萬七千五百元、以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w○○三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霸菱投資公司名義詐騙p○○一百零五萬元、以不詳集團名義詐騙洪莉瑋七十一萬五千元,以霸菱投資公司名義詐騙壬○○五十二萬元、以不詳集團名義詐騙吳慧瑛一百二十八萬三百五十元、以時富投資顧問公司名義詐騙k○○二十二萬九千五百元、以宏達理財公司名義詐騙K○○十四萬五千二百元、以龍昌科技公司名義詐騙r○○十三萬五千元、以時富投資顧問公司名義詐騙蔣椿梅四百十七萬元、美聯物產國際公司名義詐騙辛○○五十八萬五千一百五十元、(誤算為七十八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港燈控股國際公司名義詐騙m○○七萬五千三百元、以永隆控股國際機構公司名義詐騙n○○九十六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不詳集團名義詐騙U○○七萬五千三百元、以光大科技國際有限公司名義詐騙丙○○一千八百五十萬元、以中遠國際控股公司名義詐騙陳劉玉瑩三十七萬八千三百四十元、以東訊投資公司名義詐騙c○○六十五萬元、以宏達投資理財公司名義詐騙G○○二百零九萬元、以不詳集團名義詐騙辰○○十四萬五千三百元、以南華控股國際機構公司名義詐騙B○○十四萬五千三百元、以安盛國際控股機構公司名義詐騙Q○○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南華國際控股機構公司名義詐騙酉○○十四萬五千三百元、以不詳集團名義詐騙E○○一百零八萬五千三百元、以宏達投資理財公司名義詐騙申○○三十八萬五千一百五十元等情(詳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二】第二二頁至第二七頁)。 (五)八十九年十二月四日警詢坦承:其詐欺集團以安盛國際控股公司名義詐騙寅○○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中遠國際控股公司名義詐騙甲乙○一百零一萬九千五百二十四元、以安盛國際機構名義詐騙黃月煖三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美聯物產國際公司名義詐騙丁○○九十六萬五千一百元、以南華控股國際機構名義詐騙陳美娟一百零三萬五千三百元、以宏達理財投資公司名義詐騙戊○○三十二萬元、以不詳集團名義詐騙楊敏宏三十一萬五千三百元、以盈動科技公司名義詐騙丑○○六十五萬五千元、以安盛國際控股機構名義詐騙s○○十四萬五千元、以盈動國際控股機構名義詐騙e○○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時富投資國際公司名義詐騙t○○四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宏達理財投資公司名義詐騙y○○四百二十一萬五千二百元、以科聯科技公司名義詐騙甲○○九百八十六萬元、以宏盛國際控股機構名義詐騙陳可芳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以盈動科技國際機構名義詐騙鍾平英四百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元等情(詳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二】第二三六頁至第二四○頁)各等語。 (六)陳鈵宗在檢察官偵訊時,供述:「劉智煌打電話與我聯絡,請我幫他管理存摺,他向他人買存摺,存摺會寄到臺中,我幫他登記存摺之局號、密碼、提款卡,把登記好之存摺資料交給『阿安』與『阿全』,還有登記開銷之金額,有時會拿錢給x○○......」、「x○○叫我到那邊(指何厝街六八號),他把開銷的帳拿給我,開銷包括印刷之費用及郵資」、「(接聽電話)應該在大陸吧」、「(臺灣這邊)他們負責送信」等語(見上開第一五九一二偵查卷【一】第一○三頁正面)、「劉智煌叫我去向被告拿帳單才認識他的,買郵票是被告報帳的,與被告分帳的方式是如果有錢會請人來拿存摺及密碼,我負責整理,有時候也會陪人去領錢、匯錢」(見前揭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一八七頁反面) (七)又陳鈵宗雖於原審法院審理時,否認知悉參與「刮刮樂」常業詐欺犯罪,但其於本院上訴審已供承:「我承認原審認定之事實」(見本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八八三號卷一第二○九頁)。其因參與上開常業詐欺經本院前審判決有罪確定之事實,並有本院九十三年度上更一字第二七八號刑事判決在卷可稽。且共犯x○○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警訊亦供稱:於八十八年五月三日左右至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與陳鈵宗共同受僱於劉智煌從事詐欺集團等語(同前揭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三百七十一頁正面),並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檢察官偵查時陳稱:其與劉智煌、陳鈵宗等人共組刮刮樂詐欺集團等情明確(詳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二】第二二九頁正面);且共犯x○○業經本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二一七五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併科罰金五萬元並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三年確定之事實,亦有本院上開刑事確定判決在卷可據。 (八)雖共犯陳鈵宗於檢察官偵查時改稱:其有替「劉智煌」管理存摺,並拿錢給另案被告x○○,然其至警方查獲為止,始知「劉智煌」等人,係在從事刮刮樂詐欺取財犯行等語;於本院前審亦辯稱:伊是八十九年過年以後才到劉智煌那裡工作云云。然陳鈵宗於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警訊時即坦稱:其工作之一,即為負責開銷記帳及保管人頭帳戶之存摺,包括密碼紀錄等語在卷(同前一五九一二號【二】第十五頁正面倒數第二行);且不否認共犯有要其購買刊登中獎活動廣告訊息之報紙,以確認報紙是否有刊登該詐欺集團委託刊登之虛偽中獎活動廣告訊息(同前一五九一二號偵【一】一○五頁反面);其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遭警逮捕時,在其駕駛之自小客車內,又被警查獲有龍昌國際科技廣告紙等物,該廣告紙之文義及內容,均明白顯示係作刮刮樂詐欺取財之用,則陳鈵宗焉有可能不知該詐欺集團係在從事刮刮樂詐欺取財犯行?再觀其管理之存摺、提款卡及印章,數量龐大,且均非屬劉智煌、x○○個人之名義,一般正常使用金融業務者,絕不可能持有如此龐大數量之郵局、銀行存摺、提款卡及印章,足證其對上開常業詐欺集團之詐欺取財犯行,不僅全然知情,且參與甚多。陳鈵宗上開所辯,係屬臨訟飾卸之詞,不足採信。又查扣案之帳冊是陳鈵宗所製作,此為陳鈵宗所是認,而該帳冊經被害人洪莉瑋、r○○二人指認,復確有渠二人於八十八年六月及十月間匯款帳號之記載(詳見前開一五九一二號偵查【二】第六十四、八十七頁參照),各筆款項之入帳,金額動輒數萬元,顯非一般日常開銷。陳鈵宗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警詢時復坦承其自八十八年四月間即開始參與前開詐欺集團犯行。其在警局為上開供述之時,正值案發,陳鈵宗對於其係何時加入詐欺集團之記憶,當較深刻。況其上開所述加入犯罪集團之時間,與共犯x○○所供:係於八十八年五月三日即與陳鈵宗共同受僱於劉智煌乙節(同前一五九一二號【一】第三百七十一頁),在時間上相去無幾。再參以附表壹編號四○所示被害人g○○於警訊中證稱:其受騙日期是八十八年四月底至八十八年五月六日間(見九十年警刑字第四○九二號卷第十二頁反面),核與陳鈵宗、x○○前供之日期,亦大致吻合等情,可見陳鈵宗、x○○等人,應係在八十八年四月月底至同年五月初某日,即共同加入上開常業詐欺犯罪集團。 四、本案共犯陳鈵宗、x○○、「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成年男女等人所組成之「刮刮樂」常業詐欺集團之上開常業詐欺犯行,復經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被害人於警訊指訴歷歷,此外,又有上開被害人等所提供之郵政國內匯款執據、台灣銀行匯出匯款回條聯、寶島銀行客戶基本資料查詢、中央信託局匯出匯款回條聯、中獎廣告紙、刮刮樂認證密碼單、如附表貳所示之詐欺取財犯罪所得款項現金二十六萬零七百元、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收支帳簿、帳號簿、龍昌國際科技廣告紙、廣告報紙、摩托羅拉行動電話、易利信行動電話;如附表叁所示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存摺、提款卡、印章;如附表肆所示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SAGEM行動電詁、摩托羅拉行動電話、易利信行動電話;如附表陸所示之詐欺取財犯罪所得款項現金二十九萬五千二百元;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易利信行動電話、諾基亞行動電話、新航股份有限公司中獎郵寄資料、儲金資料信封袋、如表柒所示之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存摺、提款卡、印章;如附表玖所示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恆威控股投資機構詐騙中獎郵寄信件、摩托羅拉行動電話;如附表拾所示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存摺、提款卡、印章;如附表拾壹所示供詐欺取財罪所用之中獎郵寄資料信封、存摺密碼紀錄簿、存摺及提款卡帳號資料信封;如附表拾貳所示之現金八萬四千元;如附表拾伍所示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藍錫蘆台灣銀行復興分行存摺;如表拾柒所示供詐欺取財犯罪所用之吳雅菁華信商業銀台中分行存摺提款卡扣案可資佐證,堪認本案共犯陳鈵宗、x○○、「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成年男女等人,確有於上開期間組成之「刮刮樂」常業詐欺集團,而為本案上開常業詐欺犯行,事證甚明。 五、又本案共犯謝德龍雖亦於警、偵、審中均否認犯罪,惟本案共犯謝德龍已於警訊供述:「x○○是我親大哥,戌○○是我大姐夫,子○○是我二姐夫」、「我是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晚上才住在(台中市○○街六八號七○三室)該處」等語(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三二、三三、一三八頁,又謝德龍警訊供述之證據能力為被告戌○○、子○○所是認)。而謝德龍係因參與本案上開常業詐欺集團而到台中住居上址之事實,亦經共犯x○○於警、偵訊供述明確。以x○○與謝德龍二人係兄弟關係觀之,x○○不可能構詞誣攀謝德龍。謝德龍參與本案之犯行,復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緝字第五○四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月,且經本院駁回上訴確定。此部分事實亦堪認定。 六、次查,本案被告子○○及戌○○雖以上開情詞,否認參與本案犯罪。惟查: (一)本案共犯x○○曾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警訊供稱:「我只是介紹謝德龍、戌○○、子○○等人與陳鈵宗相識,並由陳鈵宗雇用他們三人工作,我知道子○○是幫陳鈵宗載運傳單,並寄發傳單,另戌○○、謝德龍於該集團內從事何種工作,我並不知道」、「因謝德龍、子○○、戌○○他們三人沒工作,所以我才介紹他們至陳鈵宗的詐欺集團工作」、「......我因與陳鈵宗共同於八十八年五月三日至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受僱於劉智煌從事詐欺集團工作而相識的,我因被查獲,並被羈押兩個月,於八十九年五月十六日才交保出來,而後才陸續聯絡的」等語(同上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三六九至三七二頁);又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檢察官偵訊時,先後供稱:「八十九年九月份時,陳鈵宗住的房子五樓我讓給他,才介紹(子○○、戌○○)與他認識工作」、「我前案在審,陳鈵宗說他跑外務,我因人在南部才讓房子給他,我姊夫(指子○○、戌○○)因景氣不好,我告訴他(們)說有位朋友作刮刮樂,現在在跑外務,介紹他(們)去工作」(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三八三頁背面)、「我有參與,人也是我叫的」、「(子○○、戌○○、謝德龍三人)均是我告訴他們來跑外務」、「(在子○○車上查獲的刮刮樂信封是)劉智煌交待我,我叫他們去載的」、「(除了子○○載運這批信封外),沒有(另載其他的)」、「(謝德龍、戌○○有無幫忙載過信封)我人在高雄,不知道」、「(子○○載的信封),是裝箱裝好的,我要他先將東西載回來,等我聯絡好,再拿出去寄」(見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二】第二二九頁)等情。依據本案共犯x○○之上開供述,其原雖否認自己有再參與犯罪,但其後已坦承自己確有再參與上開犯情,且坦承其係於八十九年九月間,因被告子○○、戌○○及共犯謝德龍三人並無工作,故要其等三人加入上開「刮刮樂」常業詐欺集團,並負責寄發詐騙郵件之工作。雖本案共犯x○○嗣後在審理中翻異前詞,但被告子○○、戌○○二人係x○○之姐夫,謝德龍係x○○之弟,本案共犯x○○豈有可能在偵查中構詞誣陷被告子○○、戌○○及共犯謝德龍?本案共犯x○○嗣後在審理中翻異之詞,尚不足採信。 (二)又本案被告子○○在被查獲警訊時,已供認:「(警方在我駕駛之M4-2183號車內)查扣恆威控股投資機構詐騙中獎郵寄信件十三箱、Motorola行動電話0 000-000000號一支」、「(M4-2183號 車自小客車)是我本人所有」、「(0000-0000 00號行動電話)是我妻舅x○○拿給我使用」、「(x ○○)是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日十五時許,在屏東縣新園鄉○○路一五○號家中拿給我(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包括電話手機」、「我是妻舅x○○介紹我,前往寄信件,我不是該集團成員」、「我是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開始上臺中寄信件,但到台中卻沒有工作,又回屏東,再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十九時三十分到達臺中,找x○○,x○○在他住處附近空地將十三箱封好的信交給我寄送,因x○○在箱子外面寫好縣市名稱,我只要照著箱子地區投寄信件即可,不必拿到郵局內寄,且信封都已貼好郵票」、「(我投寄信件代價)是每個月五萬元代價,並加給油錢、飯錢」、「尚未領薪」、「是我跟戌○○共同寄信件,但尚未寄成」、「陳鈵宗我不認識,謝德龍是我妻舅,戌○○是連襟關係」等語(見上開第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二九頁反面、第三十頁);復於檢察官偵查時,供述:「九月二十五日x○○叫我到台中來送貨」、「二十五日來沒貨,昨天來有打包好的東西,叫我到各地郵局寄信」、「(戌○○)應該是在我之前(到台中)」、「我不知道(他)做何事,是x○○叫我上來找戌○○,是昨天叫的」、「找他送信」、「(送)刮刮樂的信」、「(當時在車上查獲十三箱郵件)是x○○叫我去載的」、「x○○叫我上台中工作,屏東沒工作,他叫我來送貨」、「叫我到各縣市郵筒投件」等情(見同上偵卷第一○六至一○七頁、三九五頁);後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經原審法院法官訊問時,本案被告子○○並供稱:其被查獲時之警訊及檢察官複訊供述內容,均屬實在。查本案共犯x○○係於八十九年九月間,因被告子○○並無工作,故要其加入上開「刮刮樂」常業詐欺集團,業據本案共犯x○○供述在卷。再以x○○在此之前,已因參與本案犯行被查獲並羈押(後交保),且將大量郵件分散到各縣市郵筒投件,其目的亦無非在規避犯罪被追查等情觀之,被告子○○辯稱:其不知係參與常業詐欺犯罪乙節,顯非可信。被告子○○既知要參與之犯罪內容,又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自屏東縣到台中市要來運送詐欺郵件,顯見其自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即已同意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再以其係因為無工作,而以每月五萬元之代價負責寄送詐騙郵件觀之,其顯係基於以詐欺為常業之犯意聯絡,參與上開常業詐欺集團。被告子○○嗣後再以上開情詞置辯,為本院所不採信。 (三)另本案被告戌○○在被警查獲之後,已於警訊供稱:「(警方)在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一時三十分許,在台中市○○街六八號七○三室查獲謝德龍持有安非他命吸食器......,當時現場尚有我在場,警方並查扣我一支易利信T185C型行動電話(門號為0000-0000 00)......」、「(台中市○○街六八號五樓五 ○三室)是我大舅子x○○所承租居住的」、「因我本來在屏東老家賣麵,x○○覺得伊太辛苦,故說服我至台中幫忙他詐騙別人的錢財,他每個月將固定給我五萬元之酬勞,所以我才會聽從他前來台中,也才知道他利用該處做為犯罪的場所」、「我是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自己前來台中找他的,我因剛上來,對台中地區尚不熟,所以他還未叫我幫他工作」、「他只跟我講,說他係以刮刮樂郵寄的方式向別人詐財,其餘就沒講」、「他只叫我幫他郵寄信件而已,但我尚未幫他寄出任何郵件,即已被警方查獲」、「我現住台中市○○街六八號七樓七○三室,該處係我大舅子x○○租給我小舅子謝德龍與我共同居住的」等語(見一五九一二號偵查卷一第三四至三六頁);後於檢察官偵訊時,被告戌○○再供稱:「我二十二日才上來,還沒做就被抓到了,是x○○叫我上來,叫我送貨,每月五萬元」、「(負責送信)應該是我吧,但我還沒送過,子○○有上來要找我」、「(二十二日上來之後,住)何厝街六八號七○三室,與謝德龍住」、「x○○叫我來送貨,替何人送貨沒講」、「(每月薪水)五萬元左右」等情(見同上偵卷第一○五、一○六、三九六、三九七頁);嗣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經原審法院法官訊問時,被告戌○○再供稱:「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到台中,就在何厝街六八號內,x○○要我等他的消息......」之情(原審法院八十九年度聲羈字第六三六號卷宗第五頁)。查本案共犯x○○係於八十九年九月間,因被告戌○○並無工作,故要其加入上開「刮刮樂」常業詐欺集團,業據本案共犯x○○供述在卷。再以x○○在此之前,已因參與本案犯行被查獲並羈押(後交保),且將大量郵件分散到各縣市郵筒投件,其目的亦無非在規避犯罪被追查等情觀之,被告戌○○辯稱:其不知係參與常業詐欺犯罪乙節,顯非可信。被告戌○○既知要參與之犯罪內容,又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自屏東縣到台中市要來運送詐欺郵件,顯見其自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即已同意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再以其係因為無工作,而以每月五萬元之代價負責寄送詐騙郵件觀之,其顯係基於以詐欺為常業之犯意聯絡,參與上開常業詐欺集團。又被告戌○○雖推稱其尚未參與任何犯罪行為之實施(或實行),惟依據本案共同被告陳鈵宗於檢察官偵訊時,所供述:「劉智煌打電話與我聯絡,請我幫他管理存摺,他向他人買存摺,存摺會寄到臺中,我幫他登記存摺之局號、密碼、提款卡,把登記好之存摺資料交給『阿安』與『阿全』,還有登記開銷之金額,有時會拿錢給x○○......」、「x○○叫我到那邊(指何厝街六八號),他把開銷的帳拿給我,開銷包括印刷之費用及郵資」、「(接聽電話)應該在大陸吧」、「(臺灣這邊)他們負責送信」等語(見上開第一五九一二偵查卷【一】第一○三頁正面),及依據本案共犯x○○上開供述內容,可知本案共犯x○○負責郵寄之詐騙信件,其印刷及裝入信封與貼上郵票等工作,亦係由本案共犯x○○方面負責處理。本案共犯x○○為分擔上開犯罪行為所先後找來之謝德龍及子○○均有參與犯罪,與謝德龍同住之被告戌○○豈有可能未分擔實施任何犯罪行為?再徵之本案被告子○○在其所駕駛車內被警查獲之詐騙郵件多達十三箱,被查獲之地點亦在被告戌○○當時居住之台中市○○街六八號前面,另被告子○○亦坦承要找被告戌○○送信等情以觀,被告戌○○此部分所辯,至違情理,亦為本院所不採信。 (四)綜上理由,本案被告戌○○、子○○確有分別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同月二十五日均以每月五萬元代價,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並分擔實施將「刮刮樂」詐騙廣告紙、信封載送至各地郵筒,分散郵寄給被害人之相關工作,其事證甚為明確。雖除被告子○○被警查獲之十三箱詐騙郵件之外,被告戌○○、子○○二人已實際寄送之詐騙郵件並無可考。但常業詐欺係屬實質上一罪,上開常業詐欺集團之共犯亦係各自分擔部分構成要件行為,以遂行本案常業詐欺犯罪。本案被告戌○○、子○○既有分別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同月二十五日均以每月五萬元代價,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此後至少亦已參與上開十三箱詐騙郵件要投遞之前之相關工作,自亦堪認已參與本案常業詐欺犯行之實施。被告戌○○、子○○二人均以上開十三箱詐騙郵件在投遞前即被警查獲,乃據以辯稱並未參與本案常業詐欺犯行之實施,難認可採。又本案被告戌○○、子○○二人縱未與「劉智煌」及其他詐騙集團成員見面,但此常業詐欺集團之犯罪手法係多人分工,被告戌○○、子○○不可能推稱不知,其等既經由x○○之招攬而加入上開詐騙集團,自堪認定其等與「劉智煌」及其他詐騙集團成員具有共同犯罪之犯意聯絡。復據附表壹之二編號1之被害人V○○、編號2之被害人地○○○、編號7之被害人f○○、編號10之被害人K○○、編號13之被害人甲乙○、編號14之被害人戊○○、編號15之被害人y○○指述甚詳,且提出匯款單據為證,則本案被告戌○○確有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而與x○○、陳鈵宗、謝德龍、「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詐騙集團成員多人,及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之後又與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之子○○,基於上開常業詐欺之犯意聯絡,與集團成員共同對於附表壹之二編號1之被害人V○○(編號3、4所匯共計十萬二千元部分)、編號2之被害人地○○○部分、編號7之被害人f○○部分、編號10之被害人K○○部分、編號13之被害人甲乙○部分、編號14之被害人戊○○部分、編號15之被害人y○○部分,以上開方法向上開被害人詐取各如表列所示之財物;另外,被告子○○亦有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而與x○○、陳鈵宗、謝德龍、戌○○、「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詐騙集團成員多人基於上開常業詐欺之犯意聯絡,與集團成員對於附表壹之二編號1之被害人V○○(編號3、4所匯共計十萬二千元部分)、編號2之被害人地○○○部分、編號7之被害人f○○部分、編號10之被害人K○○部分、編號13之被害人甲乙○部分、編號15之被害人y○○部分,以上開方法向上開被害人詐取各如表列所示之財物;以上事證均甚明確,被告戌○○、子○○之上開常業詐欺犯行均堪認定。 七、按修正前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觀諸本案共同被告陳鈵宗、「劉智煌」、x○○、謝德龍、子○○、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成年男女共組之詐欺集團,其分工極為細密,且有固定之作業流程及場所,並由其中自稱「劉智煌」之人負責籌畫,並以不詳方法取得如附表叁、附表柒、附表拾、附表拾肆編號9、附表拾柒編號6所示之帳戶存摺、提款卡、印章及附表貳編號6、7、附表肆、附表陸編號2、3、4、附表玖編號2所示之行動電話,交與共同被告陳鈵宗及共犯x○○作為詐欺集團對外聯絡及供被害人匯款使用,由共同被告陳鈵宗負責會計帳目、保管存摺、提款卡、印章及提領詐欺取財所得款項、另由被告x○○負責人事及詐騙郵件投遞相關工作;渠等先行大量印製刮刮樂詐騙廣告紙裝入信封內,載至各地郵筒分散寄送與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被害人等,並於報紙上刊登相關之中獎活動廣告訊息,以詐騙被害人等;每一張刮刮樂廣告紙均可刮中五十萬元彩金,待被害人收到刮刮樂廣告紙,誤信自己刮中彩金而打電話向該詐欺集團查詢時,負責接聽電話之成員,即以各自取名之代號,向被害人佯稱被害人已刮中彩金,依稅法規定需先向國稅局繳納百分之十五之稅金,始能領取彩金,要求被害人先將該筆稅金匯入前開預先準備之帳戶內,俟被害人依約匯入該稅金後,渠等即再度向被害人佯稱:被害人並非前開機構會員,需先繳納會員費成為正式會員後始能領取彩金,待被害人依約將會員費匯入前開預先準備之帳戶內後,渠等再向被害人佯稱:需另外繳交律師費、佣金、手續費或另行參與下注,可得到更高收額之彩金等名義,要求被害人繼續交付款項,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陸續匯款至渠等指定之帳戶;被害人匯入之款項則由陳鈵宗領出後,再轉存入其預先申請之帳戶內,以此方式牟利,經營至八十九年九月間止,共計向附表壹之一及附表壹之二所示之被害人等詐得總金額高達一億元,俱見其經營規模甚鉅,非法所得款項龐大,並非偶而為之的犯罪形態,顯係以詐欺取財為常業甚明。被告子○○、戌○○二人因無固定工作而加入上開詐欺集團,亦堪認定有此犯意。又刑法常業詐欺罪雖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廢除,但依據本案被告子○○、戌○○上開參與犯罪情節,如依現行刑法,其等之每次詐欺取財之行為,均應各論以詐欺取財一罪,後再依數罪併罰規定,定其等應執行刑,則新、舊刑法比較結果,現行刑法之規定並非有利於被告子○○、戌○○二人,依據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自仍應適用修正前刑法常業詐欺罪之規定對被告子○○、戌○○二人處罰。是核被告子○○、戌○○二人所為,均係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常業詐欺罪。本案被告戌○○就其上開犯行,與x○○、陳鈵宗、謝德龍、「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詐騙集團成員多人,及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之後又與被告子○○之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另被告子○○就其上開犯行,與x○○、陳鈵宗、謝德龍、戌○○、「劉智煌」及其他不詳姓名之詐騙集團成員多人,亦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亦為共同正犯。 八、本案被告子○○、戌○○二人既係分別於上開時間,才加入上開常業詐欺集團共同實施(或實行)常業詐欺犯罪,則就附表壹之一部分,及附表壹之二未經本院認定被告子○○、戌○○二人有參與犯罪部分,被告子○○、戌○○二人之犯罪均屬不能證明。惟因公訴人指訴被告子○○、戌○○二人係犯常業詐欺實質上一罪,爰不就此部分為併辦、或為被告子○○、戌○○二人無罪之判決。 九、原審判決以被告子○○、戌○○二人之犯罪事證已甚明確,而對其等二人論罪科刑,固屬有見,惟原審判決未詳認被告子○○、戌○○二人參與犯罪之時間及參與犯罪之範圍,尚有違誤。是本案被告子○○、戌○○二人上訴意旨否認犯罪,及檢察官上訴意旨指摘原審判決對被告子○○、戌○○二人之量刑過輕,其等之上訴雖均無理由,但原審判決關於被告子○○、戌○○二人部分,既有上開瑕疵可指,自屬無可維持,仍應由本院將原審判決關於被告子○○、戌○○二人部分予以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子○○、戌○○二人之素行、犯罪動機、參與犯罪情節與所生危害、及二人事後否認犯罪又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等一切犯罪情狀,各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又就沒收部分:(一)扣案如附表貳編號2至7所示之物品(不含SIM卡)、附表肆所示之物品(不含SIM卡)、附表陸編號2至6所示之物品(不含SIM卡)、附表玖所示之物品(其中之行動電話亦不含SIM卡)、附表拾壹編號1、3、4所示之物品,係共同被告陳鈵宗、共犯「劉智煌」、x○○、謝德龍、及被告子○○、戌○○等人所有並供其等犯常業詐欺取財犯罪所用或預備之物,業據共同被告陳鈵宗及被告子○○、戌○○等人於警詢時供陳在卷,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二)至於本案之其餘扣押物,或與本案被告子○○、戌○○二人之犯罪無關,或非被告子○○、戌○○及其他共犯所有(扣案之詐得款項亦不能因犯罪而取得所有),於本案尚無沒收之依據,均無從宣告沒收,併此敘明。 十、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廿八條、第三百四十條、第卅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原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卯○○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8 日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增 瑜 法 官 胡 忠 文 法 官 廖 柏 基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王 麗 英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月   19 日A附表壹之一:89年九月份以前之被害人 ┌───┬───┬─────┬─────────────┬──┬─────────────────┐ │1  │被害人│J○○ │筆錄時間年月4日 │索引│89偵15912(1)P232 │ │ ├───┴┬────┴─────────────┼──┼─────────────────┤ │ │受騙日期│年8月日至年9月日間 │公司│新亞理財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楊順成◎ │0000000 │0000000 │一百四十萬元 │ │ ├──┼────┼──────┼────────┼────────┼───────────┤ │ │2 │郵局 │吳添成◎ │0000000 │0000000 │一百五十二萬五千元 │ │ ├──┼────┼──────┼────────┼────────┼───────────┤ │ │3 │郵局 │許文智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4 │郵局 │羅家富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5 │郵局 │田誌文 │0000000 │0000000 │一百萬元 │ │ ├──┼────┼──────┼────────┼────────┼───────────┤ │ │6 │郵局 │方振國 │0000000 │0000000 │七十二萬元 │ │ ├──┼────┼──────┼────────┼────────┼───────────┤ │ │7 │郵局 │鄭秀蘭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8 │郵局 │李端堂 │0000000 │0000000 │十二萬元 │ │ ├──┼────┼──────┼────────┼────────┼───────────┤ │ │9 │遺忘 │ │ │    │五十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五百六十八萬一百二十元 │ ├───┼──┴┬─────┬────────┴────┬┴─┬─────────────────┤ │2  │被害人│i○○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1)P253 │ │ ├───┴┬────┴─────────────┼──┼─────────────────┤ │ │受騙日期│年6月日 │公司│安盛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徐仁德◎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3  │被害人│庚○○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1)P264 │ │ ├───┴┬────┴─────────────┼──┼─────────────────┤ │ │受騙日期│年4月日 │公司│盈動科技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志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朱世清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3 │郵局 │郭清石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4 │郵局 │楊泰星 │0000000 │0000000 │一百六十八萬元 │ │ ├──┼────┼──────┼────────┼────────┼───────────┤ │ │5 │郵局 │李欣志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二萬元 │ │ ├──┼────┼──────┼────────┼────────┼───────────┤ │ │6 │郵局 │侯靖雄◎ │0000000 │0000000 │一百五十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四百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4 │被害人│l○○○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1)P297 │ │ ├───┴┬────┴─────────────┼──┼─────────────────┤ │ │受騙日期│年6月3日 │公司│中華投顧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羅炎貴 │0000000 │0000000 │十三萬二千五百元 │ │ ├──┼────┼──────┼────────┼────────┼───────────┤ │ │2 │郵局 │奚漢彬☆ │0000000 │0000000 │四十九萬 │ │ ├──┼────┼──────┼────────┼────────┼───────────┤ │ │3 │郵局 │石欣萍 │0000000 │0000000 │九十五萬 │ │ ├──┼────┼──────┼────────┼────────┼───────────┤ │ │4 │郵局 │黃于純 │0000000 │0000000 │四十萬元 │ │ ├──┼────┼──────┼────────┼────────┼───────────┤ │ │5 │郵局 │奚漢彬☆ │0000000 │0000000 │七十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二百六十七萬二千五百元 │ ├───┼──┴┬─────┬────────┴────┬┴─┬─────────────────┤ │5  │被害人│亥○○ │筆錄時間年月2日 │索引│89偵15912(1)P309 │ │ ├───┴┬────┴─────────────┼──┼─────────────────┤ │ │受騙日期│年5月8日至年5月日間 │公司│永隆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劉志強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邱嘉德◎ │0000000 │0000000 │五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 │被害人│M○○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1)P314 │ │ ├───┴┬────┴─────────────┼──┼─────────────────┤ │ │受騙日期│年8月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王文秀☆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劉邦福 │0000000 │0000000 │十八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二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 │被害人│P○○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1)P325 │ │ ├───┴┬────┴─────────────┼──┼─────────────────┤ │ │受騙日期│年4月日 │公司│巨豐投資顧問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黃建彰 │0000000 │0000000 │三十二萬元 │ │ ├──┼────┼──────┼────────┼────────┼───────────┤ │ │2 │郵局 │奚漢彬☆ │0000000 │0000000 │六十八萬 │ │ ├──┼────┼──────┼────────┼────────┼───────────┤ │ │3 │郵局 │楊樹權 │0000000 │0000000 │五十九萬元 │ │ ├──┼────┼──────┼────────┼────────┼───────────┤ │ │4 │郵局 │李惠茹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5 │郵局 │黃于純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6 │郵局 │奚漢彬☆ │0000000 │0000000 │四十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二百九十九萬元 │ ├───┼──┴┬─────┬────────┴────┬┴─┬─────────────────┤ │8 │被害人│w○○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40 │ │ ├───┴┬────┴─────────────┼──┼─────────────────┤ │ │受騙日期│年8月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碧柔◎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元 │ │ ├──┼────┼──────┼────────┼────────┼───────────┤ │ │2 │郵局 │王慶祥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3 │郵局 │方來清 │0000000 │0000000 │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9  │被害人│p○○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47 │ │ ├───┴┬────┴─────────────┼──┼─────────────────┤ │ │受騙日期│年5月日 │公司│霸菱(原審誤為凌)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志遠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五萬元 │ │ ├──┼────┼──────┼────────┼────────┼───────────┤ │ │2 │郵局 │吳添成◎ │0000000 │0000000 │四十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百零五萬元 │ ├───┼──┴┬─────┬────────┴────┬┴─┬─────────────────┤ │10 │被害人│洪莉瑋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56 │ │ ├───┴┬────┴─────────────┼──┼─────────────────┤ │ │受騙日期│年8月初 │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盧雲義☆ │0000000 │0000000 │三十三萬五千元 │ │ ├──┼────┼──────┼────────┼────────┼───────────┤ │ │2 │郵局 │殷志正 │0000000 │0000000 │八萬元 │ │ ├──┼────┼──────┼────────┼────────┼───────────┤ │ │3 │郵局 │陳鄭春妹 │0000000 │0000000 │三十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十一萬五千元 │ ├───┼──┴┬─────┬────────┴────┬┴─┬─────────────────┤ │11 │被害人│壬○○ │筆錄時間年月3日 │索引│89偵15912(2)P65 │ │ ├───┴┬────┴─────────────┼──┼─────────────────┤ │ │受騙日期│年5月日 │公司│霸菱(原審誤為凌)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莊炳松 │0000000 │0000000 │九萬元 │ │ ├──┼────┼──────┼────────┼────────┼───────────┤ │ │2 │郵局 │陳碧柔◎ │0000000 │0000000 │四十三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五十二萬元 │ ├───┼──┴┬─────┬────────┴────┬┴─┬─────────────────┤ │12 │被害人│吳慧瑛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68 │ │ ├───┴┬────┴─────────────┼──┼─────────────────┤ │ │受騙日期│年7月底 │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吳莉娟 │0000000 │0000000 │五萬零三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陳新☆ │0000000 │0000000 │四十四萬元 │ │ ├──┼────┼──────┼────────┼────────┼───────────┤ │ │3 │郵局 │楊政道 │0000000 │0000000 │七十九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百二十八萬三百五十元 │ ├───┼──┴┬─────┬────────┴────┬┴─┬─────────────────┤ │13 │被害人│k○○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77 │ │ ├───┴┬────┴─────────────┼──┼─────────────────┤ │ │受騙日期│年3月7日 │公司│時富投資顧問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尹家昌 │遺忘 │遺忘      │七萬九千五百元 │ │ ├──┼────┼──────┼────────┼────────┼───────────┤ │ │2 │郵局 │丁佐舜◎ │0000000 │0000000 │一十五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二十二萬九千五百元 │ ├───┼──┴┬─────┬────────┴────┬┴─┬─────────────────┤ │14 │被害人│r○○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85 │ │ ├───┴┬────┴─────────────┼──┼─────────────────┤ │ │受騙日期│年月份 │公司│龍昌科技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黃霖維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元 │ │ ├──┼────┼──────┼────────┼────────┼───────────┤ │ │2 │郵局 │鄭安記☆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三萬五千元 │ ├───┼──┴┬─────┬────────┴────┬┴─┬─────────────────┤ │15 │被害人│蔣椿梅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88 │ │ ├───┴┬────┴─────────────┼──┼─────────────────┤ │ │受騙日期│年月日 │公司│時富投資集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羅家富 │0000000 │0000000 │九萬元 │ │ ├──┼────┼──────┼────────┼────────┼───────────┤ │ │2 │郵局 │陳宛怡☆ │0000000 │0000000 │三十二萬元 │ │ ├──┼────┼──────┼────────┼────────┼───────────┤ │ │3 │郵局 │王勇棠☆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4 │郵局 │陳永樹 │0000000 │0000000 │五十二萬元 │ │ ├──┼────┼──────┼────────┼────────┼───────────┤ │ │5 │郵局 │田誌文◎ │0000000 │0000000 │三百一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四百一十七萬元 │ ├───┼──┴┬─────┬────────┴────┬┴─┬─────────────────┤ │16 │被害人│辛○○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99 │ │ ├───┴┬────┴─────────────┼──┼─────────────────┤ │ │受騙日期│年3月中旬 │公司│美聯物產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涂石生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許煒賢◎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3 │郵局 │許明瞭 │0000000 │0000000 │四萬元 │ │ ├──┼────┼──────┼────────┼────────┼───────────┤ │ │4 │郵局 │李益偉 │0000000 │0000000 │四十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五十八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17 │被害人│m○○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07 │ │ ├───┴┬────┴─────────────┼──┼─────────────────┤ │ │受騙日期│年8月中旬 │公司│港燈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順政◎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18 │被害人│n○○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12 │ │ ├───┴┬────┴─────────────┼──┼─────────────────┤ │ │受騙日期│年5月日 │公司│永隆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建彰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巴明貴☆ │0000000 │0000000 │二十三萬元 │ │ ├──┼────┼──────┼────────┼────────┼───────────┤ │ │3 │郵局 │黎名洋☆ │0000000 │0000000 │四萬元 │ │ ├──┼────┼──────┼────────┼────────┼───────────┤ │ │4 │郵局 │陳雅靜☆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二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九十六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19 │被害人│U○○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24 │ │ ├───┴┬────┴─────────────┼──┼─────────────────┤ │ │受騙日期│年8月日 │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劉金石☆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與扣案存摺「劉金石」的局號不│ │ │ │ │ │同。(0000000-0000000) │ │ │ ├───┼──┴┬─────┬────────┴────┬┴─┬─────────────────┤ │20 │被害人│丙○○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28 │ │ ├───┴┬────┴─────────────┼──┼─────────────────┤ │ │受騙日期│年3月底 │公司│光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聯絡人 │賴志勇 │聯絡方式 │00-00000000 │ │ ├────┼────────────┼─────┼────────────────────┤ │ │聯絡人 │陳美華、蔡明純(光大會計│聯絡方式 │00-0000000 │ │ │ │計長) │ │ │ │ ├────┼────────────┼─────┼────────────────────┤ │ │聯絡人 │彩卷部李經理 │聯絡方式 │00-00000000 │ │ ├────┼────────────┼─────┼────────────────────┤ │ │聯絡人 │戴會長 │聯絡方式 │0000-000000 │ │ ├────┼────────────┼─────┼────────────────────┤ │ │聯絡人 │會計長孫自欣 │聯絡方式 │00-00000000 │ │ ├────┼────────────┼─────┼────────────────────┤ │ │聯絡人 │董事長毛先生 │聯絡方式 │000-00000000000 │ │ ├────┼────────────┼─────┼────────────────────┤ │ │聯絡人 │黃光榮律師 │聯絡方式 │00000000000 │ │ ├────┼────────────┼─────┼────────────────────┤ │ │聯絡人 │律師事務所陳助理 │聯絡方式 │00-000000 │ │ ├────┼────────────┼─────┼────────────────────┤ │ │聯絡人 │謝惠雅 │聯絡方式 │00-0000000,000000000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張東寶☆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2 │郵局 │林慧君 │0000000 │0000000 │二百零二萬元 │ │ ├──┼────┼──────┼────────┼────────┼───────────┤ │ │3 │郵局 │鍾輝龍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4 │郵局 │陳碧雲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5 │郵局 │鄭佳紋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6 │郵局 │吳漢濱 │0000000 │0000000 │五百四十五萬 │ │ ├──┼────┼──────┼────────┼────────┼───────────┤ │ │7 │郵局 │林峻瑩 │0000000 │0000000 │六百零一萬元 │ │ ├──┼────┼──────┼────────┼────────┼───────────┤ │ │8 │郵局 │賴清海 │0000000 │0000000 │三百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千八百五十萬元 │ ├───┼──┴┬─────┬────────┴────┬┴─┬─────────────────┤ │21 │被害人│c○○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74 │ │ ├───┴┬────┴─────────────┼──┼─────────────────┤ │ │受騙日期│年月份 │公司│東訊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郭昱賢◎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五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六十五萬元 │ ├───┼──┴┬─────┬────────┴────┬┴─┬─────────────────┤ │22 │被害人│辰○○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85 │ │ ├───┴┬────┴─────────────┼──┼─────────────────┤ │ │受騙日期│年6月日 │公司│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遺忘 │ │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吳水龍◎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三百元 │ ├───┼──┴┬─────┬────────┴────┬┴─┬─────────────────┤ │23 │被害人│B○○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88 │ │ ├───┴┬────┴─────────────┼──┼─────────────────┤ │ │受騙日期│年6月日 │公司│南華控股國際機構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林英男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吳水龍◎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三百元 │ ├───┼──┴┬─────┬────────┴────┬┴─┬─────────────────┤ │24 │被害人│Q○○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94 │ │ ├───┴┬────┴─────────────┼──┼─────────────────┤ │ │受騙日期│年7月日 │公司│安盛國際控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賴沛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25 │被害人│酉○○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198 │ │ ├───┴┬────┴─────────────┼──┼─────────────────┤ │ │受騙日期│年7月2日 │公司│南華控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秋萍◎ │ │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吳本鈞 │ │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三百元 │ ├───┼──┴┬─────┬────────┴────┬┴─┬─────────────────┤ │26 │被害人│E○○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02 │ │ ├───┴┬────┴─────────────┼──┼─────────────────┤ │ │受騙日期│年1月日 │公司│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遺忘 │遺忘 │遺忘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張淑惠◎ │0000000 │0000000 │六十六萬元 │ │ ├──┼────┼──────┼────────┼────────┼───────────┤ │ │ │ │ │ │ │匯款明細已遺忘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百零八萬五千三百元 │ ├───┼──┴┬─────┬────────┴────┬┴─┬─────────────────┤ │27 │被害人│申○○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05 │ │ ├───┴┬────┴─────────────┼──┼─────────────────┤ │ │受騙日期│年8月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王文秀☆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方來清☆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3 │郵局 │陶龍泉☆ │0000000 │0000000 │三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八萬五千一百元   │ ├───┼──┴┬─────┬────────┴────┬┴─┬─────────────────┤ │28 │被害人│寅○○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41 │ │ ├───┴┬────┴─────────────┼──┼─────────────────┤ │ │受騙日期│年7月日 │公司│安盛國際控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林志憲◎ │0000000 │0000000 │三萬零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王慶祥 │0000000 │0000000 │四萬五千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零一百五十元 │ ├───┼──┴┬─────┬────────┴────┬┴─┬─────────────────┤ │29◎│被害人│黃月煖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54 │ │ ├───┴┬────┴─────────────┼──┼─────────────────┤ │ │受騙日期│年7月3日 │公司│控盛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林志憲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王慶祥◎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30 │被害人│丁○○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61 │ │ ├───┴┬────┴─────────────┼──┼─────────────────┤ │ │受騙日期│年3月日 │公司│美聯物產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郭磊◎ │0000000 │0000000 │二十三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2 │郵局 │涂石生 │遺忘 │遺忘 │七萬元 │ │ ├──┼────┼──────┼────────┼────────┼───────────┤ │ │3 │郵局 │李益偉◎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二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九十六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31 │被害人│陳美娟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64 │ │ ├───┴┬────┴─────────────┼──┼─────────────────┤ │ │受騙日期│年6月底 │公司│南華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洪金貴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吳水龍◎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3 │郵局 │謝勝富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4 │郵局 │吳本鈞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二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百零三萬五千三百元 │ ├───┼──┴┬─────┬────────┴────┬┴─┬─────────────────┤ │32 │被害人│楊敏宏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78 │ │ ├───┴┬────┴─────────────┼──┼─────────────────┤ │ │受騙日期│年6月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秋萍◎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吳水龍 │遺忘 │遺忘 │二十四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一萬五千三百元 │ ├───┼──┴┬─────┬────────┴────┬┴─┬─────────────────┤ │33 │被害人│丑○○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80 │ │ ├───┴┬────┴─────────────┼──┼─────────────────┤ │ │受騙日期│年4月日 │公司│盈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志明 │遺忘 │遺忘 │七萬五千元 │ │ ├──┼────┼──────┼────────┼────────┼───────────┤ │ │2 │郵局 │朱世清 │遺忘 │遺忘 │二十三萬元 │ │ ├──┼────┼──────┼────────┼────────┼───────────┤ │ │3 │郵局 │郭清石 │遺忘 │遺忘 │三萬元 │ │ ├──┼────┼──────┼────────┼────────┼───────────┤ │ │4 │郵局 │李欣志◎ │0000000 │0000000 │三十二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六十五萬五千元 │ ├───┼──┴┬─────┬────────┴────┬┴─┬─────────────────┤ │34 │被害人│s○○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84 │ │ ├───┴┬────┴─────────────┼──┼─────────────────┤ │ │受騙日期│年7月日 │公司│安盛國際控股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林志憲◎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元 │ │ ├──┼────┼──────┼────────┼────────┼───────────┤ │ │2 │郵局 │王慶祥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十四萬五千元 │ ├───┼──┴┬─────┬────────┴────┬┴─┬─────────────────┤ │35 │被害人│e○○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89 │ │ ├───┴┬────┴─────────────┼──┼─────────────────┤ │ │受騙日期│年6月5日 │公司│盈動國際控股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1 │郵局 │劉明飛◎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蘇進丁◎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36 │被害人│t○○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294 │ │ ├───┴┬────┴─────────────┼──┼─────────────────┤ │ │受騙日期│年月9日 │公司│時富投資國際有限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謝東和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陳松勇 │遺忘 │ │七萬元 │ │ ├──┼────┼──────┼────────┼────────┼───────────┤ │ │3 │郵局 │林國棟◎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四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37 │被害人│甲○○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302 │ │ ├───┴┬────┴─────────────┼──┼─────────────────┤ │ │受騙日期│年5月中旬 │公司│科聯科技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劉懿增 │0000000 │0000000 │六萬五百元 │ │ ├──┼────┼──────┼────────┼────────┼───────────┤ │ │2 │郵局 │王惠榮 │0000000 │0000000 │一百六十萬元 │ │ ├──┼────┼──────┼────────┼────────┼───────────┤ │ │3 │郵局 │劉昌路 │0000000 │0000000 │一百九十萬元 │ │ ├──┼────┼──────┼────────┼────────┼───────────┤ │ │4 │郵局 │林秋花 │0000000 │0000000 │二十萬元 │ │ ├──┼────┼──────┼────────┼────────┼───────────┤ │ │5 │郵局 │張國文 │0000000 │0000000 │一百七十萬元 │ │ ├──┼────┼──────┼────────┼────────┼───────────┤ │ │6 │郵局 │許文俊 │0000000 │0000000 │一百四十萬元 │ │ ├──┼────┼──────┼────────┼────────┼───────────┤ │ │7 │郵局 │黃燕輝☆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8 │郵局 │張明進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9 │郵局 │吳坤霖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 │郵局 │張笠芳 │0000000 │0000000 │八十萬元 │ │ ├──┼────┼──────┼────────┼────────┼───────────┤ │ │ │郵局 │林東庸 │0000000 │0000000 │七十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九百八十六萬零五百元 │ ├───┼──┴┬─────┬────────┴────┬┴─┬─────────────────┤ │38 │被害人│陳可芳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324 │ │ ├───┴┬────┴─────────────┼──┼─────────────────┤ │ │受騙日期│年8月初 │公司│宏盛國際控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賴佩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劉邦福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39 │被害人│鍾平英 │筆錄時間年月日 │索引│89偵15912(2)P330 │ │ ├───┴┬────┴─────────────┼──┼─────────────────┤ │ │受騙日期│年5月日 │公司│盈動科技國際機構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志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2 │郵局 │朱世清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3 │郵局 │林宏信◎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4 │郵局 │林榮展 │0000000 │0000000 │一百五十萬元 │ │ ├──┼────┼──────┼────────┼────────┼───────────┤ │ │5 │郵局 │李欣志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二萬元 │ │ ├──┼────┼──────┼────────┼────────┼───────────┤ │ │6 │郵局 │蔡嘉駿◎ │0000000 │0000000 │一百六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四百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40 │被害人│g○○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12頁 │ │ ├───┴┬────┴─────────────┼──┼─────────────────┤ │ │受騙日期│88年5月6、7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碧柔◎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二十八萬元 │ ├───┼──┴┬─────┬────────┴────┬┴─┬─────────────────┤ │41◎│被害人│W○○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18 頁 │ │扣押物├───┴┬────┴─────────────┼──┼─────────────────┤ │清單中│受騙日期│88年6月7日 │公司│霸菱投資公司 │ │並無此├────┼────┬────┬────────┴──┴─────────────────┤ │一帳戶│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葉源來◎ │0000000 │0000000 │九萬元 │ │ ├──┼────┴──────┴───┬────┴┬───────┴───────────┤ │ │備註│打◎帳戶有匯款單一張經指認 │ 匯款總數 │九萬元 │ ├───┼──┴┬─────┬────────┴────┬┴─┬─────────────────┤ │42 │被害人│癸○○ │筆錄時間90年3月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21頁 │ │ ├───┴┬────┴─────────────┼──┼─────────────────┤ │ │受騙日期│88年6月16日至8月18日 │公司│大豐國際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方信和 │0000000 │0000000 │十三萬二千元 │ │ ├──┼────┼──────┼────────┼────────┼───────────┤ │ │2 │郵局 │方振國 │0000000 │0000000 │二百一十萬元 │ │ ├──┼────┼──────┼────────┼────────┼───────────┤ │ │3 │郵局 │王小梅 │0000000 │0000000 │五十四萬元 │ │ ├──┼────┼──────┼────────┼────────┼───────────┤ │ │4 │郵局 │吳雅婷 │0000000 │0000000 │十萬元 │ │ ├──┼────┼──────┼────────┼────────┼───────────┤ │ │5 │郵局 │林淑蓉 │0000000 │0000000 │五十萬元 │ │ ├──┼────┼──────┼────────┼────────┼───────────┤ │ │6 │郵局 │董進昌 │0000000 │0000000 │一百萬元 │ │ ├──┼────┼──────┼────────┼────────┼───────────┤ │ │7 │郵局 │楊順成◎ │0000000 │0000000 │一百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元 │ ├───┼──┴┬─────┬────────┴────┬┴─┬─────────────────┤ │43 │被害人│未○○ │筆錄時間90年3月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32頁 │ │扣押物├───┴┬────┴─────────────┼──┼─────────────────┤ │清單中│受騙日期│88年6月24日 │公司│霸菱國際機構 │ │無此存├────┼────┬──────┬──────┴──┴─────────────────┤ │摺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葉源來◎ │0000000 │0000000 │十九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九萬元 │ ├───┼──┴┬─────┬────────┴────┬┴─┬─────────────────┤ │44◎│被害人│X○○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36頁 │ │ ├───┴┬────┴─────────────┼──┼─────────────────┤ │ │受騙日期│88年7月15日 │公司│霸菱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陳韋君◎ │0000000 │0000000 │九十萬元 │ │ ├──┼────┼──────┼────────┼────────┼───────────┤ │ │02 │郵局 │遺忘 │遺忘 │遺忘 │二千零拾萬元左右 │ │ ├──┼────┴──────┴───┬────┴┬───────┴───────────┤ │ │備註│被害人指認經扣押之陳偉君存摺 │匯款總數 │三千萬元左右 │ ├───┼──┴┬─────┬────────┴────┬┴─┬─────────────────┤ │45 │被害人│游慶三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39頁 │ │ ├───┴┬────┴─────────────┼──┼─────────────────┤ │ │受騙日期│88年10月17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陳碧柔◎ │0000000 │0000000 │四十一萬元 │ │ ├──┼────┼──────┼────────┼────────┼───────────┤ │ │02 │郵局 │遺忘 │遺忘 │遺忘 │遺忘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二百五十一萬元 │ ├───┼──┴┬─────┬────────┴────┬┴─┬─────────────────┤ │46◎│被害人│N○○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44頁 │ │ ├───┴┬────┴─────────────┼──┼─────────────────┤ │ │受騙日期│88年12月9日至12月14日 │公司│東峻產業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許添泉 │0000000 │0000000 │四十四萬元 │ │ ├──┼────┼──────┼────────┼────────┼───────────┤ │ │02 │郵局 │洪清福 │0000000 │0000000 │五十八萬元 │ │ ├──┼────┼──────┼────────┼────────┼───────────┤ │ │03 │郵局 │戴金龍◎ │0000000 │0000000 │六十萬元 │ │ ├──┼────┴──────┴───┬────┴┬───────┴───────────┤ │ │備註│被害人指認◎帳戶之匯入款項一筆│匯款總數 │一百六十二萬元 │ ├───┼──┴┬─────┬────────┴────┬┴─┬─────────────────┤ │47 │被害人│午○○ │筆錄時間90年2月1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53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13日至1月26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林國棟◎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陳宛怡 │0000000 │0000000 │四十九萬元 │ │ ├──┼────┼──────┼────────┼────────┼───────────┤ │ │03 │郵局 │王正哲 │0000000 │0000000 │十萬九千二百元 │ │ ├──┼────┼──────┼────────┼────────┼───────────┤ │ │04 │郵局 │蔡其萬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十三萬四千三百五十元 │ ├───┼──┴┬─────┬────────┴────┬┴─┬─────────────────┤ │48 │被害人│李悌勇 │筆錄時間90年3月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64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12日至1月19日 │公司│東峻產業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藍文祥◎ │0000000 │0000000 │一百零二萬元 │ │ ├──┼────┼──────┼────────┼────────┼───────────┤ │ │02 │郵局 │陳建華 │0000000 │0000000 │五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一百零七萬元 │ ├───┼──┴┬─────┬────────┴────┬┴─┬─────────────────┤ │49 │被害人│S○○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73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6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林國棟◎ │0000000 │0000000 │九萬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九萬一百五十元 │ ├───┼──┴┬─────┬────────┴────┬┴─┬─────────────────┤ │50 │被害人│Y○○ │筆錄時間90年2月1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76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10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藍文祥◎ │0000000 │0000000 │九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九萬元 │ ├───┼──┴┬─────┬────────┴────┬┴─┬─────────────────┤ │51 │被害人│L○○ │筆錄時間90年3月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79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6日至1月17日 │公司│友聯投信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黃國民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林裕峰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03 │郵局 │潘秀雲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05 │郵局 │楊順成◎ │0000000 │0000000 │六十六萬元 │ │ ├──┼────┼──────┼────────┼────────┼───────────┤ │ │06 │郵局 │范錦春 │0000000 │0000000 │一百二十五萬元 │ │ ├──┼────┼──────┼────────┼────────┼───────────┤ │ │07 │郵局 │范錦春 │0000000 │0000000 │一百五十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三百八十二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52 │被害人│v○○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89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15日 │公司│控股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藍文祥◎ │0000000 │0000000 │九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九萬元 │ ├───┼──┴┬─────┬────────┴────┬┴─┬─────────────────┤ │53 │被害人│乙○ │筆錄時間90年2月1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93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公司│時富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陳志銘◎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黃明聰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三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54 │被害人│a○○ │筆錄時間90年3月1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099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公司│聯華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陳志銘◎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羅木塗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03 │郵局 │蔡其萬 │0000000 │0000000 │三萬元 │ │ ├──┼────┼──────┼────────┼────────┼───────────┤ │ │04 │郵局 │潘文玉 │0000000 │0000000 │四十一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十九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55 │被害人│黃○○ │筆錄時間90年2月1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04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3月21日 │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郭磊◎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元 │ ├───┼──┴┬─────┬────────┴────┬┴─┬─────────────────┤ │56 │被人 │O○○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07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3月17日 │公司│美聯物產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陳聖潔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史榮昌◎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三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57 │被害人│D○○ │筆錄時間90年2月1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11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3月15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遺忘 │ │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郭磊◎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58 │被害人│R○○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14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4月26日 │公司│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劉志強◎ │ │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59◎│被害人│陳春梅 │筆錄時間90年3月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17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5月2日 │公司│永隆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劉志強◎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0 │被害人│q○○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20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4月28日至5月2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01 │郵局 │劉志強◎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陳碧柔 │0000000 │0000000 │二十三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三十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1 │被害人│郭建川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25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5月3日 │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楊憲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警方提供匯款單一張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2 │被害人│宙○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28頁 │ │扣押物├───┴┬────┴─────────────┼──┼─────────────────┤ │清單為│受騙日期│89年5月4日 │公司│盈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馬進強├────┼────┬──────┬──────┴──┴─────────────────┤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馬紀強◎ │0000000 │0000000 │十四萬元 │ │ ├──┼────┴──────┴───┬────┴┬───────┴───────────┤ │ │備註│附表拾編號85存摺警方扣押後 │匯款總數 │十四萬元 │ │   │ │提供匯款單一張經被害人指認 │ │ │ ├───┼──┴┬─────┬────────┴────┬┴─┬─────────────────┤ │63 │被害人│鄭桂足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31頁 │ │扣押物├───┴┬────┴─────────────┼──┼─────────────────┤ │清單中│受騙日期│88年5月5日至5月7日 │公司│富神機構 │ │無此存├────┼────┬──────┬──────┴──┴─────────────────┤ │摺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葉文忠◎ │0000000 │0000000 │三十一萬元 │ │ ├──┼────┼──────┼────────┼────────┼───────────┤ │ │02 │郵局 │遺忘 │遺忘 │遺忘 │ │ │ ├──┼────┴──────┴───┬────┴┬───────┴───────────┤ │ │備註│附表拾編號71存摺警方扣押後 │匯款總數 │一百四十四萬 │ │ │ │提供匯款單一張經被害人指認 │ │ │ ├───┼──┴┬─────┬────────┴────┬┴─┬─────────────────┤ │64 │被害人│d○○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34頁 │ │帳戶未├───┴┬────┴─────────────┼──┼─────────────────┤ │見於扣│受騙日期│89年5月下旬 │公司│南華控股國際機構 │ │押物清├────┼────┬──────┬──────┴──┴─────────────────┤ │單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邱建邦◎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02 │郵局 │鍾雅萍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三百元 │ ├───┼──┴┬─────┬────────┴────┬┴─┬─────────────────┤ │65 │被害人│I○○ │筆錄時間90年3月9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38頁 │ │帳戶未├───┴┬────┴─────────────┼──┼─────────────────┤ │見於扣│受騙日期│89年6月8日 │公司│遺忘 │ │押物清├────┼────┬──────┬──────┴──┴─────────────────┤ │單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劉明飛◎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6 │被害人│天○○ │筆錄時間90年3月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41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5日至7月7日 │公司│安盛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林志憲◎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曹永國◎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7 │被害人│A○○ │筆錄時間90年3月9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45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6月21日 │公司│安盛投資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吳秀梅◎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8◎│被害人│b○○ │筆錄時間90年2月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48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6月16日 │公司│南華控股集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蔡維邦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69 │被害人│h○○ │筆錄時間90年3月3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51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6月15日 │公司│南華投資顧問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01 │郵局 │蔡維邦◎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遺忘 │遺忘 │遺忘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0 │被害人│T○○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53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公司│安盛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劉邦福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徐鄧泉◎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三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1◎│被害人│宇○○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60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3月7日 │公司│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遺忘 │ │ │三十萬元 │ │ ├──┼────┼──────┼────────┼────────┼───────────┤ │ │02 │郵局 │丁佐舜◎ │0000000 │0000000 │一十二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四十二萬元 │ ├───┼──┴┬─────┬────────┴────┬┴─┬─────────────────┤ │72 │被害人│u○○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63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3日 │公司│安盛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徐鄧泉◎ │0000000 │0000000 │十四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元 │ ├───┼──┴┬─────┬────────┴────┬┴─┬─────────────────┤ │73 │被害人│陳昆俞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66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林志憲◎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曹永國◎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4 │被害人│巳○○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70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11日 │公司│安盛控股國際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 號 │ 帳 號 │ 匯 款 金 額 │ │ ├──┼────┼──────┼────────┼────────┼───────────┤ │ │01 │郵局 │曹永國◎ │0000000 │0000000 │五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五萬元 │ ├───┼──┴┬─────┬────────┴────┬┴─┬─────────────────┤ │75 │被害人│j○○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73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11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曹永國◎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2 │郵局 │遺忘 │ │ │二百六十六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二百七十三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6 │被害人│甲甲○ │筆錄時間90年2月15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76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12日 │公司│安盛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王慶祥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02 │郵局 │曹永國◎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03 │郵局 │麥天行◎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四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7 │被害人│己○○ │筆錄時間90年2月2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82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7月25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賴佩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8 │被害人│o○○ │筆錄時間90年2月14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85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8月1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賴佩汎◎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 ├───┼──┴┬─────┬────────┴────┬┴─┬─────────────────┤ │79 │被害人│C○○ │筆錄時間89年8月24日 │索引│桃園地檢89他字1706 │ │ ├───┴┬────┴─────────────┼──┼─────────────────┤ │ │受騙日期│89年8月4日至8月9日 │公司│鴻記國際控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被害人C○○先後依指示將錢匯至1.徐慶生(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2.林裕傑(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3.林逸群(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4.吳志成(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5.許嘉祥(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6.張春發(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7.余明貴(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 8.葉雲兆(郵局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帳戶│ │ │共計一千一百三十六萬四千五百八十元 │ │ ├──┬───────────────┬─────┬───────────────────┤ │ │備註│許嘉祥帳戶業已扣案 │匯款總數 │一千一百三十六萬四千五百八十元 │ ├───┼──┴┬─────┬────────┴────┬┴─┬─────────────────┤ │80 │被害人│楊榮鑫 │筆錄時間89年11月20日│索引│彰化地檢89他字479(p14) │ │ ├───┴┬────┴─────────────┼──┼─────────────────┤ │ │受騙日期│89年八月間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備註│被害人比佛利公司並未因該中奬 │匯款總數 │ │ │ │ │信件即受騙匯寄金錢,被告此部 │ │ │ │ │ │分詐欺行為未達其目的。 │ │ │ └───┴──┴───────────────┴─────┴───────────────────┘ 附表壹之二:89年九月份以後之被害人 ┌───┬───┬─────┬─────────────┬──┬─────────────────┐ │1  │被害人│V○○ │筆錄時間89年10月4日 │索引│89偵15912(1)P224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9日至9月25日間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進發☆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二百元 │ │ ├──┼────┼──────┼────────┼────────┼───────────┤ │ │2 │郵局 │朱志凌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3 │郵局 │王文秀  │0000000 │0000000 │三萬元 │ │ ├──┼────┼──────┼────────┼────────┼───────────┤ │ │4 │郵局 │羅金鳳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二千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四十五萬七千二百元 │ ├───┼──┴┬─────┬────────┴────┬┴─┬─────────────────┤ │2  │被害人│地○○○ │筆錄時間89年10月7日 │索引│89偵15912(1)P239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5日至9月27日間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朱志凌☆ │0000000 │0000000 │二十一萬元 │ │ ├──┼────┼──────┼────────┼────────┼───────────┤ │ │2 │郵局 │王文秀☆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3 │郵局 │陸富良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4 │郵局 │曾春敏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二百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四十一萬五千二百元 │ ├───┼──┴┬─────┬────────┴────┬┴─┬─────────────────┤ │3  │被害人│林美綺 │筆錄時間89年10月7日 │索引│89偵15912(1)P249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8日至9月19日間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進發◎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二百元 │ │ ├──┼────┼──────┼────────┼────────┼───────────┤ │ │2 │郵局 │陸富賢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兩百元 │ ├───┼──┴┬─────┬────────┴────┬┴─┬─────────────────┤ │4  │被害人│z○○ │筆錄時間89年10月17日│索引│89偵15912(1)P255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5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進發◎ │0000000 │0000000 │五萬零二百元 │ │ ├──┼────┼──────┼────────┼────────┼───────────┤ │ │2 │郵局 │余峻偉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3 │郵局 │王文秀 │0000000 │0000000 │四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七萬零二百元 │ ├───┼──┴┬─────┬────────┴────┬┴─┬─────────────────┤ │5  │被害人│H○○○ │筆錄時間89年10月17日│索引│89偵15912(1)P274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8日至9月14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江金泉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二百元 │ │ ├──┼────┼──────┼────────┼────────┼───────────┤ │ │2 │郵局 │王慶祥☆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3 │郵局 │王文秀☆ │0000000 │0000000 │六萬元 │ │ ├──┼────┼──────┼────────┼────────┼───────────┤ │ │4 │郵局 │蔡金龍 │0000000 │0000000 │六十二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百零三萬五千二百元 │ ├───┼──┴┬─────┬────────┴────┬┴─┬─────────────────┤ │6  │被害人│Z○○ │筆錄時間89年10月18日│索引│89偵15912(1)P283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5日至9月18日 │公司│港燈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張美文☆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2 │郵局 │巴明貴 │0000000 │0000000 │二十四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一萬五千三百元 │ ├───┼──┴┬─────┬────────┴────┬┴─┬─────────────────┤ │7  │被害人│f○○ │筆錄時間89年10月18日│索引│89偵15912(1)P289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曾春敏☆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二百元 │ │ ├──┼────┼──────┼────────┼────────┼───────────┤ │ │2 │郵局 │余峻偉☆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五萬五千二百元          │ ├───┼──┴┬─────┬────────┴────┬┴─┬─────────────────┤ │8  │被害人│F○○ │筆錄時間89年10月19日│索引│89偵15912(1)P320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6日 │公司│港燈控股國際機構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謝勝富☆ │ │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七萬五千三百元 │ ├───┼──┴┬─────┬────────┴────┬┴─┬─────────────────┤ │9 │被害人│玄○○ │筆錄時間89年10月30日│索引│89偵15912(2)P28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5日 │公司│華富投顧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楊火德 │0000000 │0000000 │十六萬二千五百元 │ │ ├──┼────┼──────┼────────┼────────┼───────────┤ │ │2 │郵局 │林坤祥 │0000000 │0000000 │一百六十七萬五千元 │ │ ├──┼────┼──────┼────────┼────────┼───────────┤ │ │3 │郵局 │羅光華 │0000000 │0000000 │九十四萬元 │ │ ├──┼────┼──────┼────────┼────────┼───────────┤ │ │4 │郵局 │黃雲增 │0000000 │0000000 │七十一萬元 │ │ ├──┼────┼──────┼────────┼────────┼───────────┤ │ │5 │郵局 │許博淳 │0000000 │0000000 │七十萬元 │ │ ├──┼────┴──────┴───┬────┴┬───────┴───────────┤ │ │備註│被害人到永和分局報案,警方查出│ 匯款總數 │四百一十八萬七千五百元 │ │ │ │羅光華曾到寶島銀行開戶(帳號00│ │ │ │ │ │000000000000),該存摺亦於本案│ │ │ │ │ │遭警查扣。 │ │ │ ├───┼──┴┬─────┬────────┴────┬┴─┬─────────────────┤ │10 │被害人│K○○ │筆錄時間89年11月19日│索引│89偵15912(2)P80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6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陶龍泉☆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兩百元 │ │ ├──┼────┼──────┼────────┼────────┼───────────┤ │ │2 │郵局 │刑家維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帳戶記載於帳冊中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二百元 │ ├───┼──┴┬─────┬────────┴────┬┴─┬─────────────────┤ │11◎│被害人│陳劉玉瑩 │筆錄時間89年11月21日│索引│89偵15912(2)P168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1日   │公司│中遠國際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吳趙美霞 │0000000 │0000000 │三十七萬八千三百四十元│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七萬八千三百四十元 │ ├───┼──┴┬─────┬────────┴────┬┴─┬─────────────────┤ │12 │被害人│G○○ │筆錄時間89年11月21日│索引│89偵15912(2)P182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1日 │公司│宏達投資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遺忘 │遺忘  │遺忘 │七萬五千元 │ │ ├──┼────┼──────┼────────┼────────┼───────────┤ │ │2 │郵局 │林志成◎ │0000000 │0000000 │一百零六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二百零九萬元 │ ├───┼──┴┬─────┬────────┴────┬┴─┬─────────────────┤ │13 │被害人│甲乙○ │筆錄時間89年11月23日│索引│89偵15912(2)P246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5日 │公司│中遠國際控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吳趙美霞◎ │0000000 │0000000 │三十二萬元 │ │ ├──┼────┼──────┼────────┼────────┼───────────┤ │ │2 │郵局 │林建明 │0000000 │0000000 │五萬八千一百元 │ │ ├──┼────┼──────┼────────┼────────┼───────────┤ │ │3 │郵局 │辛○○ │0000000 │0000000 │六十四萬一千四百二十四│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一百零一萬九千五百二十四元 │ ├───┼──┴┬─────┬────────┴────┬┴─┬─────────────────┤ │14 │被害人│戊○○ │筆錄時間89年11月24日│索引│89偵15912(2)P272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2日 │公司│宏達理財公司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吳趙美霞◎ │0000000 │0000000 │二十八萬元 │ │ ├──┼────┼──────┼────────┼────────┼───────────┤ │ │2 │遺忘 │遺忘 │遺忘 │遺忘 │四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三十二萬元 │ ├───┼──┴┬─────┬────────┴────┬┴─┬─────────────────┤ │15 │被害人│y○○ │筆錄時間89年10月2日 │索引│89偵15912(2)P299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25日 │公司│宏達理財機構 │ │ ├────┼────┬──────┬──────┴──┴─────────────────┤ │ │聯絡人 │蔡坤明 │聯絡方式 │000-000000 │ │ ├────┼────┼──────┼───────────────────────────┤ │ │聯絡人 │張主任 │聯絡方式 │000-000000 │ │ ├────┼────┼──────┼───────────────────────────┤ │ │聯絡人 │黃保文 │職稱 │彩金部主任 │ │ ├──┬─┴──┬─┴────┬─┴──────┬────────┬───────────┤ │ │編號│匯款行號│ 帳戶名稱 │局      號│帳      號│ 匯  款  金  額 │ │ ├──┼────┼──────┼────────┼────────┼───────────┤ │ │1 │郵局 │陳惠民◎ │0000000 │0000000 │一百五十九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 匯款總數 │四百二十一萬五千二百元 │ ├───┼──┴┬─────┬────────┴────┬┴─┬─────────────────┤ │16◎│被害人│唐士敏 │筆錄時間90年2月28日 │索引│90中警刑4092第157頁 │ │ ├───┴┬────┴─────────────┼──┼─────────────────┤ │ │受騙日期│89年9月144日 │公司│遺忘 │ │ ├────┼────┬──────┬──────┴──┴─────────────────┤ │ │聯絡人 │ │聯絡方式 │ │ │ ├──┬─┴──┬─┴────┬─┴──────┬────────┬───────────┤ │ │編號│匯款行號│帳戶名稱 │局號 │帳號 │匯款金額 │ │ ├──┼────┼──────┼────────┼────────┼───────────┤ │ │01 │郵局 │陳進發 │0000000 │0000000 │七萬五千二百元 │ │ ├──┼────┼──────┼────────┼────────┼───────────┤ │ │02 │郵局 │陸富良 │0000000 │0000000 │七萬元 │ │ ├──┼────┴──────┴───┬────┴┬───────┴───────────┤ │ │備註│打◎存摺警方扣押後經被害人指認│匯款總數 │十四萬五千二百元 │ └───┴──┴───────────────┴─────┴───────────────────┘ 附表貳:陳鈵宗駕駛之車號Y2-7008號自用小客車內扣押物品(一)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現金       │新臺幣貳拾陸萬零柒百元│ │ ├──┼─────────┼───────────┼──────────┤ │ 2 │收支帳簿 │叁本 │ │ ├──┼─────────┼───────────┼──────────┤ │ 3 │帳號簿 │壹本 │ │ ├──┼─────────┼───────────┼──────────┤ │ 4 │龍昌國際科技廣告紙│壹張 │ │ ├──┼─────────┼───────────┼──────────┤ │ 5 │廣告報紙 │貳張 │ │ ├──┼─────────┼───────────┼──────────┤ │ 6 │摩托羅拉行動電話 │壹支 │含門號0000000│ │ │ │ │688號SIM卡壹張│ ├──┼─────────┼───────────┼──────────┤ │ 7 │易利信行動電話 │貳支 │含門號0000000│ │ │ │ │433號、09166│ │ │ │ │72870號SIM卡│ │ │ │ │各壹張 │ └──┴─────────┴───────────┴──────────┘ 附表叁:陳鈵宗駕駛之車號Y2-7008號自用小客車內扣押物品(二)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蘇鳳玉寶島商業銀行│存摺壹本 │帳號005-10-0│ │ │桃園分行存摺、提款│提款卡壹張 │00000-0-00│ │ │卡 │ │號 │ │ ├─────────┼───────────┼──────────┤ │ │蘇鳳玉萬通商業銀行│存摺壹本 │帳號010-004-│ │ │桃園分行存摺、提款│提款卡壹張 │0000000-0號│ │ │卡 │ │ │ │ ├─────────┼───────────┼──────────┤ │ │蘇鳳玉聯邦商業銀行│存摺壹本 │帳號003-50-5│ │ │桃園分行存摺、提款│提款卡壹張 │19369-1號 │ │ │卡 │ │ │ │ ├─────────┼───────────┼──────────┤ │ │蘇鳳玉鳳鳴郵局存摺│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 │ │提款卡 │提款卡壹張 │號 │ ├──┼─────────┼───────────┼──────────┤ │ 2 │張繼壽中壢龍岡郵局│壹本 │帳號000000-0│ │ │存摺 │ │號 │ ├──┼─────────┼───────────┼──────────┤ │ 3 │林佑鑫中區四張犁郵│壹本 │帳號000000-0│ │ │局存摺 │ │號 │ ├──┼─────────┼───────────┼──────────┤ │ 4 │印章 │陸枚 │蘇鳳玉叁枚、馬金晶壹│ │ │ │ │枚、林福安壹枚、呂學│ │ │ │ │彰壹枚 │ └──┴─────────┴───────────┴──────────┘ 附表肆:臺中市○○街六八號七O三室內扣押物品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SAGEM行動電話│壹支 │含門號0000000│ │ │ │ │570號SIM卡壹張│ ├──┼─────────┼───────────┼──────────┤ │ 2 │摩托羅拉行動電話 │貳支 │含門號0000000│ │ │ │ │232號SIM卡壹張│ ├──┼─────────┼───────────┼──────────┤ │ 3 │易立信行動電話 │壹支 │含門號0000000│ │ │ │ │550號SIM卡壹張│ └──┴─────────┴───────────┴──────────┘ 附表伍:臺中市○○街六八號五O三室內扣押物品(一)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義大利BERETT│壹支 │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 │ │A廠92S型制式口│ │編號00000000│ │ │徑9MM半自動手槍│ │81號 │ ├──┼─────────┼───────────┼──────────┤ │ 2 │半自動手槍用中空彈│叁顆    │制式口徑9MM半自動│ │ │ │ │手槍中空彈,具殺傷力│ │ │ │ │,惟該叁顆子彈業經試│ │ │ │ │射而失其效力。 │ └──┴─────────┴───────────┴──────────┘ 附表陸:臺中市○○街六八號五O三室內扣押物品(二)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現金 │新臺幣二十九萬五│ │ │ │ │千二百元 │ │ ├──┼───────────┼────────┼───────────┤ │ 2 │易立信行動電話 │壹支 │含門號00000000│ │ │ │ │98號SIM卡壹張 │ ├──┼───────────┼────────┼───────────┤ │ 3 │諾基亞行動電話 │拾玖支 │含門號SIM卡拾玖張 │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 │ 0000000000│ ├──┼───────────┼────────┼───────────┤ │ 4 │諾基亞行動電話 │壹支 │不含SIM卡 │ ├──┼───────────┼────────┼───────────┤ │ 5 │新航股份有限公司中獎郵│壹件 │ │ │ │寄資料 │ │ │ ├──┼───────────┼────────┼───────────┤ │ 6 │儲金資料信封袋 │柒個 │ │ └──┴───────────┴────────┴───────────┘ 附表柒:臺中市○○街六八號五O三室內扣押物品(三)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鳳山第十六支局提款卡 │壹張 │帳號000000-0號│ ├──┼───────────┼────────┼───────────┤ │ 2 │萬通商業銀行提款卡 │壹張 │帳號000000000│ │ │ │ │0000000號 │ ├──┼───────────┼────────┼───────────┤ │ 3 │聯邦商業銀行提款卡 │壹張 │帳號000000000│ │ │ │ │79601號 │ ├──┼───────────┼────────┼───────────┤ │ 4 │劉景豪新莊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 │何恭光板橋國慶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 │任振傑北區郵政管理局存│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摺 │ │ │ ├──┼───────────┼────────┼───────────┤ │ 7 │盧錡彥板橋埔墘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 │李建成土城清水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 │林奇南臺北南陽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10│陳慈民潭子潭北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11│吳秀珠新店碧潭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12│吳趙美霞中和連城路郵局│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存摺 │ │ │ ├──┼───────────┼────────┼───────────┤ │13│陳惠民桃園民生路郵局存│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摺 │ │ │ ├──┼───────────┼────────┼───────────┤ │14│連怡凌臺北東園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15│任振傑臺中商業銀行臺北│壹本 │帳號000000000│ │ │分行存摺 │ │503號 │ ├──┼───────────┼────────┼───────────┤ │16│林世國臺中商業銀行臺北│壹本 │帳號000000000│ │ │分行存摺 │ │511號 │ ├──┼───────────┼────────┼───────────┤ │17│莊炳松萬通商業銀行南高│壹本 │帳號000-000-0│ │ │雄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8│陳怡成萬通商業銀行高雄│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9│盧雲義萬通商業銀行臺南│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20│陳惠民萬通商業銀行桃園│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21│陳惠民聯邦商業銀行桃園│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9179-6號 │ ├──┼───────────┼────────┼───────────┤ │22│陳怡成萬泰商業銀行中正│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629-0-5號 │ ├──┼───────────┼────────┼───────────┤ │23│印章 │拾壹枚 │ │ └──┴───────────┴────────┴───────────┘ 附表捌:臺中市○○街六八號五O三室內扣押物品(四)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x○○國民身分證 │壹張 │ │ ├──┼───────────┼────────┼───────────┤ │ 2 │x○○全民健保卡 │壹張 │ │ ├──┼───────────┼────────┼───────────┤ │ 3 │張志民國民身分證 │壹張 │ │ ├──┼───────────┼────────┼───────────┤ │ 4 │石台生國民身分證 │壹張 │ │ ├──┼───────────┼────────┼───────────┤ │ 5 │王金生機車駕照 │壹張 │ │ ├──┼───────────┼────────┼───────────┤ │ 6 │行動電話申請書 │貳拾貳份 │ │ └──┴───────────┴────────┴───────────┘ 附表玖:子○○駕駛之車號M4-2183號自用小客車內扣押物品 ┌──┬───────────┬────────┬───────────┐ │編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恆威控股投資機構詐騙中│拾叁箱 │ │ │ │獎郵寄信件 │ │ │ ├──┼───────────┼────────┼───────────┤ │ 2 │摩托羅拉行動電話 │壹支 │含門號00000000│ │ │ │ │60號SIM卡壹張 │ └──┴───────────┴────────┴───────────┘ 附表拾:臺中市○○路三四九號四樓之六內扣押物品(一)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蔡家駿將軍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 │袁玉珊臺北南海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 │許正勇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 │林志成鶯歌一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 │許嘉祥八德麻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 │李惠青八德麻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 │李益偉臺南南門路郵局存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 │唐夢薇高雄千北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 │許敏璋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0 │林琬婷礁溪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1 │李大偉臺北吳興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2 │邱清泉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3 │陳進發鳳山中山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4 │楊順成高雄西甲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5 │吳添成楠梓右昌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6 │鍾志航茄苳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7 │蘇進丁鳳山五甲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8 │林志憲三重正義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19 │杜源全臺東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0 │邱天祐高雄社東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1 │邱嘉德西門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2 │麥天行高雄亞洲城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3 │徐鄧泉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4 │曾宇堂左營南站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5 │藍文祥高雄武廟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6 │楊明憲鳳山文山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7 │張淑惠高雄三塊厝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8 │吳順和高雄新樂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29 │吳重儀臺南永樂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0 │陳元璋臺南友愛街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1 │劉國全仁武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2 │尹長春仁德二空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3 │林國棟臺南永樂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4 │許煒賢西門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5 │劉志強高雄灣仔內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6 │姜永達臺南安順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7 │賴佩汎湖口鳳凰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8 │陳碧柔鳥松仁美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39 │彭維逢板橋民族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0 │楊正珍桃園十一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1 │吳水龍桃園南門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2 │楊一勤新竹關東橋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3 │鄧清金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4 │洪瑞言臺南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5 │丁佐舜彰化光復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6 │林宏信大龍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7 │吳文豪嘉義十二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8 │葉登穩鳥松仁美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49 │江得源臺南永樂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0 │史榮昌新營十九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1 │陳妙如高雄鼓岩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2 │馮志銘高雄中都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3 │陳韋君高雄西甲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4 │劉學儀高雄本揚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5 │林欣華大溪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6 │林裕峰臺中北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7 │金貴榮臺北莒光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8 │林英男新竹東門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59 │曾永國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0 │徐仁德新竹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1 │馬進強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2 │許輝正桃園桃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3 │李賜順泰山貴子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4 │侯靖雄桃園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5 │李文賢三重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6 │田誌文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7 │陳秋萍高雄大順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8 │陳志銘高雄府北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9 │羅文輝板橋港尾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0 │蔡維邦交通部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1 │葉文忠鳳山九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2 │葉素珍左營新莊仔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3 │葉源來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4 │顏俊良苓雅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5 │戴金龍高雄鼓岩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6 │蔡燕芬楠梓建楠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7 │劉明飛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8 │潘玉如高雄林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79 │翁千惠高雄煉油廠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0 │黃鈺真高雄民族社區郵局存│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摺 │ │ │ ├───┼────────────┼──────┼───────────┤ │ 81 │陳琦聰楠梓右昌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2 │張簡正福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3 │許家旗高雄德智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4 │郭磊臺南二支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5 │馬紀強臺南德高厝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6 │范錦春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7 │徐惠琪左營南站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8 │林妙芬高雄凹仔底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89 │林瑞娥左營菜公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0 │林秀環苓雅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1 │吳秀梅後龍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2 │吳炳宏南區管理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3 │李宜臻高雄海軍官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4 │李欣志鳳山五甲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5 │邱建邦大溪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6 │呂學彰桃園茄苳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7 │馬明章高雄府北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8 │林志成鳳嗚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99 │溫中傑彰化商業銀行北臺南│壹本 │帳號000000000│ │ │分行存摺 │ │97-700號 │ ├───┼────────────┼──────┼───────────┤ │100│林榮展萬通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1│楊泰星萬通商業銀行南高雄│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2│黃家耀萬通商業銀行板橋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3│許正勇萬通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4│楊順成萬通商業銀行南高雄│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5│鍾志航萬通商業銀行中壢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6│蔡家駿萬通商業銀行北臺南│壹本 │帳號000-000-0│ │ │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7│袁玉珊萬通商業銀行中和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8│呂學彰萬通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09│楊泰星富邦商業銀行前鎮分│壹本 │帳號000000000│ │ │行存摺 │ │62800號 │ ├───┼────────────┼──────┼───────────┤ │110│林榮展聯邦商業銀行南崁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2841-5號 │ ├───┼────────────┼──────┼───────────┤ │111│姜伯瑞聯邦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9000-5號 │ ├───┼────────────┼──────┼───────────┤ │112│黃登裕聯邦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8993-7號 │ ├───┼────────────┼──────┼───────────┤ │113│侯靖雄聯邦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9012-9號 │ ├───┼────────────┼──────┼───────────┤ │114│許正勇聯邦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9186-9號 │ ├───┼────────────┼──────┼───────────┤ │115│唐夢薇聯邦商業銀行九如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3958-0號 │ ├───┼────────────┼──────┼───────────┤ │116│姜伯瑞萬泰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932-0-7號 │ ├───┼────────────┼──────┼───────────┤ │117│黃登裕萬泰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922-0-8號 │ ├───┼────────────┼──────┼───────────┤ │118│羅光華萬泰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927-0-3號 │ ├───┼────────────┼──────┼───────────┤ │119│溫中傑萬泰商業銀行臺南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364-0-0號 │ ├───┼────────────┼──────┼───────────┤ │120│黃家耀萬泰商業銀行板橋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390-0-0號 │ ├───┼────────────┼──────┼───────────┤ │121│袁玉珊萬泰商業銀行土城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126-0-6號 │ ├───┼────────────┼──────┼───────────┤ │122│鍾志航萬泰商業銀行中壢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479-0-9號 │ ├───┼────────────┼──────┼───────────┤ │123│楊順成萬泰商業銀行中正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370-0-8號 │ ├───┼────────────┼──────┼───────────┤ │124│吳添成萬泰商業銀行中正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340-0-1號 │ ├───┼────────────┼──────┼───────────┤ │125│蔡家駿萬泰商業銀行臺南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358-0-9號 │ ├───┼────────────┼──────┼───────────┤ │126│楊泰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壹本 │帳號000000000│ │ │興分行存摺 │ │5050號 │ ├───┼────────────┼──────┼───────────┤ │127│唐夢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三│壹本 │帳號000000000│ │ │民分行存摺 │ │0081號 │ ├───┼────────────┼──────┼───────────┤ │128│溫中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東│壹本 │帳號000000000│ │ │臺南分行存摺 │ │79968號 │ ├───┼────────────┼──────┼───────────┤ │129│唐夢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高│壹本 │帳號000000000│ │ │雄分行存摺 │ │75644號 │ ├───┼────────────┼──────┼───────────┤ │130│林榮展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桃│壹本 │帳號000-00-00│ │ │園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1│姜伯瑞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桃│壹本 │帳號000-00-00│ │ │園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2│黃登裕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桃│壹本 │帳號000-00-00│ │   │園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3│羅光華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桃│壹本 │帳號000-00-00│ │ │園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4│黃勇川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臺│壹本 │帳號000-00-00│ │ │南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5│蔡家駿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永│壹本 │帳號000-00-00│ │ │福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6│許敏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七│壹本 │帳號000-00-00│ │ │賢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7│楊順成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高│壹本 │帳號000-00-00│ │ │雄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8│吳添成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高│壹本 │帳號000-00-00│ │ │雄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39│鍾志航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壹本 │帳號000-00-00│ │ │壢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0│候靖雄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桃│壹本 │帳號000-00-00│ │ │園分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1│許敏璋寶島商業銀行高雄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2│袁玉姍寶島商業銀行營業部│壹本 │帳號000-00-00│ │ │存摺 │ │0000-0-00號 │ ├───┼────────────┼──────┼───────────┤ │143│侯靖雄寶島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4│黃家耀寶島商業銀行板橋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5│楊泰星寶島商業銀行前金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6│羅光華寶島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7│許正勇寶島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8│呂學彰寶島商業銀行桃園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 │ │0000-0-00號 │ ├───┼────────────┼──────┼───────────┤ │149│呂學彰誠泰商業銀行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00│ │ │ │ │003號 │ ├───┼────────────┼──────┼───────────┤ │150│黃志杰寶島銀行中壢分 │壹本 │帳號000000000│ │ │行存摺 │ │19800 │ │ │該存摺於上開地點查扣後 │ │ │ │ │未隨案移送 │ │ │ ├───┼────────────┼──────┼───────────┤ │151│黃志杰萬泰銀行中壢分 │壹本 │帳號00000000 │ │ │行存摺 │ │8205號 │ │ │該存摺於上開地點查扣後 │ │ │ │ │未隨案移送 │ │ │ │ │ │ │ │ ├───┼────────────┼──────┼───────────┤ │152│黃志杰誠泰銀行中壢分 │壹本 │帳號0000000 │ │ │行存摺 │ │4633號 │ │ │未隨案移案 │ │ │ │ │該存摺於上開地點查扣後 │ │ │ │ │未隨案移送 │ │ │ ├───┼────────────┼──────┼───────────┤ │153│江得源郵局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 │ │ │該存摺於上開地點查扣後 │ │ │ │ │未隨案移案 │ │ │ ├───┼────────────┼──────┼───────────┤ │154│印章 │壹佰叁拾枚 │ │ ├───┼────────────┼──────┼───────────┤ │155│萬通商業銀行提款卡 │伍張 │ │ ├───┼────────────┼──────┼───────────┤ │156│寶島商業銀行提款卡 │肆張 │ │ ├───┼────────────┼──────┼───────────┤ │157│郵局提款卡 │拾玖張 │           │ ├───┼────────────┼──────┼───────────┤ │158│萬泰商業銀行提款卡 │肆張 │ │ ├───┼────────────┼──────┼───────────┤ │159│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提款卡 │肆張 │ │ ├───┼────────────┼──────┼───────────┤ │160│聯邦商業銀行提款卡 │貳張 │ │ ├───┼────────────┼──────┼───────────┤ │161│誠泰銀行提款卡 │壹張 │ │ └───┴────────────┴──────┴───────────┘ 附表拾壹:臺中市○○路三四九號四樓之六內扣押物品(二)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中獎郵寄資料信封 │壹件 │ │ ├───┼────────────┼──────┼───────────┤ │ 2 │房屋租賃契約書 │壹張 │ │ ├───┼────────────┼──────┼───────────┤ │ 3 │存摺密碼記錄簿 │壹本 │ │ ├───┼────────────┼──────┼───────────┤ │ 4 │存摺及提款卡帳號資料信封│叁拾柒個 │ │ └───┴────────────┴──────┴───────────┘ 附表拾貳:臺中市○區○○路一一二號三樓九室內扣押物品(一)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現金 │捌萬肆仟元 │ │ └───┴────────────┴──────┴───────────┘ 附表拾叁:臺中縣龍井鄉○○路○段四八巷三弄十號內扣押物品┌───┬────────────┬──────┬───────────┐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林文鴻大眾商業銀行沙鹿分│壹本 │帳號000000000│ │ │行存摺 │ │25號 │ ├───┼────────────┼──────┼───────────┤ │ 2 │林文鴻合作金庫銀行沙鹿分│壹本 │帳號000000000│ │ │行存摺 │ │559號 │ ├───┼────────────┼──────┼───────────┤ │ 3 │大門刷卡 │壹張 │ │ ├───┼────────────┼──────┼───────────┤ │ 4 │鑰匙 │壹支 │ │ └───┴────────────┴──────┴───────────┘ 附表拾肆:臺中縣龍井鄉○○村○○路○段九五巷一一七號內扣押物品(一)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陳進明國民身分證  │壹張 │ │ ├───┼────────────┼──────┼───────────┤ │ 2 │陳進明汽車駕駛執照 │壹張 │ │ ├───┼────────────┼──────┼───────────┤ │ 3 │陳進明印章 │貳枚 │ │ ├───┼────────────┼──────┼───────────┤ │ 4 │陳金地印章 │壹枚 │ │ ├───┼────────────┼──────┼───────────┤ │ 5 │BMW自用小客車 │壹部 │車號Y2-7008號 │ ├───┼────────────┼──────┼───────────┤ │ 6 │吳雅菁華信商業銀行臺中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含提款卡壹張) │ │000000-0號 │ └───┴────────────┴──────┴───────────┘ 附表拾伍:臺中縣龍井鄉○○村○○路○段九五巷一一七號內扣押物品(二)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陳鈵宗國民身分證 │壹張 │ │ ├───┼────────────┼──────┼───────────┤ │ 2 │陳鈵宗兵役證書 │壹張 │ │ ├───┼────────────┼──────┼───────────┤ │ 3 │陳鈵宗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壹張 │ │ │ │行證 │ │ │ ├───┼────────────┼──────┼───────────┤ │ 4 │陳鈵宗護照 │壹張 │ │ ├───┼────────────┼──────┼───────────┤ │ 5 │陳鈵宗臺中東興路郵局存摺│壹本 │帳號000000-0號│ ├───┼────────────┼──────┼───────────┤ │ 6 │陳鈵宗臺灣區中小企業銀行│壹本 │帳號000000000│ │ │存摺 │ │79號 │ ├───┼────────────┼──────┼───────────┤ │ 7 │陳鈵宗印章 │壹枚 │ │ ├───┼────────────┼──────┼───────────┤ │ 8 │變造之陳進明國民身分證 │壹張 │其上貼有陳鈵宗照片壹張│ ├───┼────────────┼──────┼───────────┤ │ 9 │藍錫蘭臺灣銀行復興分行存│壹本 │帳號000000000│ │ │摺 │ │434號 │ ├───┼────────────┼──────┼───────────┤ │ 10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壹份 │ │ ├───┼────────────┼──────┼───────────┤ │ 11 │蔡俊麟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壹張 │ │ ├───┼────────────┼──────┼───────────┤ │ 12 │蔡俊麟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壹張 │ │ │ │影本 │ │ │ ├───┼────────────┼──────┼───────────┤ │ 13 │陳鈵宗付款收據 │壹張 │ │ └───┴────────────┴──────┴───────────┘ 附表拾陸:臺中市西屯區○○○街二九號五一九室內扣押物品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房屋租賃契約書 │壹份 │ │ ├───┼────────────┼──────┼───────────┤ │ 2 │陳進明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存│壹本 │帳號000-00-00│ │ │摺 │ │584-6號 │ ├───┼────────────┼──────┼───────────┤ │ 3 │陳進明三信商業銀行存摺 │壹本 │帳號00-0-0000│ │ │ │ │970號 │ └───┴────────────┴──────┴───────────┘ 附表拾柒:臺中市西屯區○○○街二九號五一九室內扣押物品(二) ┌───┬────────────┬──────┬───────────┐ │編 號│物 品 名 稱 │數 量│備 註│ ├───┼────────────┼──────┼───────────┤ │ 1 │陳進明國民身分證 │壹張 │ │ ├───┼────────────┼──────┼───────────┤ │ 2 │陳進明汽車駕駛執照 │壹張 │ │ ├───┼────────────┼──────┼───────────┤ │ 3 │陳進明印章 │貳枚 │ │ ├───┼────────────┼──────┼───────────┤ │ 4 │陳金地印章 │壹枚 │ │ ├───┼────────────┼──────┼───────────┤ │ 5 │BMW自用小客車 │壹部 │車號Y2-7008號 │ ├───┼────────────┼──────┼───────────┤ │ 6 │吳雅菁華信商業銀行臺中分│壹本 │帳號000-000-0│ │ │行存摺(含提款卡壹張) │ │000000-0號 │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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