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1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95 年 12 月 20 日

法官陳紀綱姚勳昌王國棟

原告
丙○○
原告
乙○○
被告
甲○○
被告
富雄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嘉雄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民國95年度上易字第1358號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0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紀 綱

               法 官 姚 勳 昌

               法 官 王 國 棟

               書記官 陳 曉 青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上列被告…」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