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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7年度聲字第2089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11 月 28 日

法官陳朱貴郭同奇胡文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2089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理由

一、受刑人甲○○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 │(施用第二級毒品)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97年1月29日20時許回 │96年11月4日18時許 ││ │溯96小時內某時點 │ │├────────┼──────────┼──────────┤│偵查(自訴)機關│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年  度  案 號│97年度毒偵字第256號 │96年度偵字第4835號 │├─┬──────┼──────────┼──────────┤│最│法 院│ 南投地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 號│97年度投刑簡字第207 │97年度上易字第594號 ││ │ │號 │ ││實├──────┼──────────┼──────────┤│審│判 決 日 期│ 97年3月24日 │ 97年5月21日 │├─┼──────┼──────────┼──────────┤│確│法 院│ 南投地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 號│97年度投刑簡字第207 │97年度上易字第594號 ││ │ │號 │ ││決├──────┼──────────┼──────────┤│ │判決確定日期│ 97年4月21日 │ 97年5月21日 │├─┴──────┼──────────┼──────────┤│備 註│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97年度執字第1567號 │97年度執字第1867號 │└────────┴──────────┴──────────┘┌────────┬──────────┐│編 號│ 3 │├────────┼──────────┤│罪  名│竊盜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96年11月5日 ││ │ │├────────┼──────────┤│偵查(自訴)機關│ 南投地檢 ││年  度  案 號│96年度偵字第4979號 │├─┬──────┼──────────┤│最│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 號│97年度上易字第1251號││實├──────┼──────────┤│審│判 決 日 期│ 97年8月29日 │├─┼──────┼──────────┤│確│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 號│97年度上易字第1251號││決├──────┼──────────┤│ │判決確定日期│ 97年8月29日 │├─┴──────┼──────────┤│備 註│ 南投地檢 ││ │97年度執字第3032號 │└────────┴──────────┘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朱 貴

法 官 郭 同 奇

法 官 胡 文 傑

書記官 蔡 嘉 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2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7年度聲字第2089號於民國 97 年 11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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