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5 分鐘讀完全文 1,573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7年度上易字第570號

詐欺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羅得村吳進發劉榮服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97年度上易字第570號

上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選任辯護人
林建宏 律師
被告
乙○○
選任辯護人
林佐偉 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金重訴字第1990號,中華民國97年1月17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9017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理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第一審判決並無違誤,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理由(如附件)。

二、檢察官上訴意旨雖指稱:另案被告葉榮吉於95年4月24日之偵訊中陳稱被告2人為赫普公司會計人員之一,且會員交錢後,交由另被告來麗榮、案外人林桂梅(音)、薛雅雲、被告2人管理等語(偵卷第72、73頁),證人即赫普公司之董事長歐陽欽於審理時證稱:被告2人之業務內容包括會員獎金、車馬費發放,且知赫普公司的運作情形,包括經營項目、投資產業、組織配置,因為公司會計是薛雅云,但是因為薛雅云後來在公司的任職當中有盜領公款,所以變成那段時間被告2人負責幫忙簡單的會計工作,等於是臨時的接替幫忙.... 公司車馬費、獎金發放程序流程係由電腦製作明細表,直接由銀行轉帳,就是電腦整套的軟體程序,多少獎金、車馬費、每月攤還明細,只要鍵入姓名、銀行帳號,至於有無編號我不清楚,時間一到,公司就會直接銀行轉帳…基本上被告2人知道計算方式,但是她們不負責跟投資人作解說等語,且被告甲○○為赫普公司總經理來麗榮之妹、被告乙○○為赫普公司董事長歐陽欽之姪女,而渠2人復分別在赫普公司工作約1年、1年5月之久,由此可知,被告2人對於公司經營及業務內容有一定程序了解,渠等既在赫普公司工作達一定期間,且參與公司之業務,而該公司復係營業從事吸金,詐欺行為,自難認被告2人無犯意連絡及行為之分擔云云。惟查被告甲○○、乙○○2人並非專職會計人員,雖曾幫忙赫普公司之部分會計工作,但均為庶務工作,並未參與該公司之決策,亦未參與招攬會員之工作,且亦無證據證明其2人與歐陽欽松等公司決策人員有犯意聯絡,已據原判決於理由內敘述甚詳;參以共同被告李明東、陳來旺、鄭張鳳菊、詹桂葉等人雖經原審於96年8月22日以96年度金重訴字第1990號刑事判決分別依詐欺罪判處罪刑在案,但該判決亦未認被告甲○○、乙○○2人為共同正犯,益證被告甲○○、乙○○2人並未參與本件犯行。檢察官上訴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73條、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丙○○到庭執行職務。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羅 得 村

法 官 吳 進 發

法 官 劉 榮 服

書記官 周 巧 屏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7年度上易字第570號於民國 97 年 04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