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7年度聲字第2260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2260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97年度執聲字第182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理由
甲○○因強盜等罪,經本院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違背安全駕駛致交通│竊盜 │強盜 │ │ │危險罪 │ │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7年5月 │ ├──────┼─────────┼─────────┼─────────┤ │犯 罪 日 期│97.01.12 │97.01.12 │97.01.12 │ ├──────┼─────────┼─────────┼─────────┤ │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 │機關年度案號│第3267號 │第2244號 │第2244號 │ ├─┬────┼─────────┼─────────┼─────────┤ │最│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97年度交簡字第22號│97年度訴字第621號 │97年度上訴字第1314│ │實│ │ │ │號 │ │審├────┼─────────┼─────────┼─────────┤ │ │判決日期│97.02.21 │97.05.05 │97.07.15 │ ├─┼────┼─────────┼─────────┼─────────┤ │確│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最高法院 │ │定├────┼─────────┼─────────┼─────────┤ │判│案 號│97年度交簡字第22號│97年度訴字第621號 │97年度台上字第4928│ │決│ │ │ │號 │ │ ├────┼─────────┼─────────┼─────────┤ │ │判 決│97.03.10 │97.06.02 │97.10.02 │ │ │確定日期│ │ │ │ ├─┴────┼─────────┼─────────┼─────────┤ │備註 │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 │ │第4538號 │第12337號 │第15749號 │ │ │ │(97執更4285號) │(97執更4285號) │ └──────┴─────────┴─────────┴─────────┘